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5日起 陆续暂停办理部分业务
日期:12-21
本报讯(记者 陈薇)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年终结转要求,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终结转工作顺利完成,该中心将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起陆续暂停办理部分业务(包括柜面、网厅、微信、闽政通等综合服务平台)。
具体安排为:自12月25日起暂停跨行业务(包含:跨行提取、跨行转移、跨行并户、异地转移接续、跨行贷款放款、跨行付款、一键退票、暂存退票等业务)。自12月27日起暂停线上渠道(包括网厅、微信、闽政通等综合服务平台)所有业务及贷款放款业务。自12月29日17∶00起暂停柜面贷款还款(包含:分期还款、提前还本、提前结清)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提取业务。自12月31日起暂停办理所有业务。2024年1月2日起恢复所有业务的申请与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