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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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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王伯大:清廉名节 留余千古

日期: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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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闽东之光       上一篇    下一篇

  王伯大(?—1253年),字幼学,号留耕,宋长溪县赤岸(今霞浦赤岸)人。父王万全,淳熙二年(1175年)进士,曾任青田令。伯大幼承庭训,熟读经书。嘉定七年(1214年)登进士第。嘉定十年(1217年)浙江、江西的台、衢、婺、饶、信诸州发生饥荒。伯大时任知军,设荒政局,清理户口,以红、黄、黑、白为标志,划分灾情等级,张榜公布,救济工作做得既快又好。灾民感德,编民谣:“红黄黑白环,甲乙丙丁户,若非王知军,饿杀人无数。”为他立生祠13所。后调知信阳军(今河南信阳),又改知池州(今安徽贵池)兼权江东提举常平职务。

  端平三年(1236年),伯大入京(今杭州),授尚右郎官,因政绩显著,擢为直宝谟阁枢密副都承旨兼左司郎中。曾向宋理宗赵昀上“对言”,长达千余言,抨击朝中弊政,劝谏理宗“诚能布所失于天下,而不必曲为回护”,“务使蠹根悉拔,孽种不留”。理宗怕触怒朝中权贵,将伯大外放知婺州(今浙江金华),任满回京,又两次被降级,在担任代理刑部侍郎时,又遭权臣弹劾而被罢官。

  嘉熙二年至三年(1238年—1239年)间,莆田人方大琮上书丞相李宗勉,说:“若使王幼学立朝,似有淮南寝谋气象,朝廷岂不能着一骨鲠之臣以自壮乎?”不久,伯大被起用,再知婺州,但他坚辞不就。

  伯大被罢官后,受命“督曹于闽”。当他获悉故里营田陂长期失修,良田缺水的情况,便倡修北陂并捐银50两,委托当时长溪县令黄恪总其事。淳祐三年(1243年)动工,次年竣工,受灌农田逾千亩。通直郎林甄写了《修赤岸营田陂记》,颂其德泽。

  淳祐四年(1244年),伯大奉召进京,先后任代理吏部侍郎兼中书舍人、侍读,《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刑部尚书。淳祐七年,拜为端明殿学士,佥书枢密院事。淳祐八年,任参知政事,不久遭监察御史陈(王亥)弹劾,贬为资政殿学士知建宁府。到任后,因年老体弱,上书乞请退休归里。他为官清廉,致仕时两袖清风,行李萧然。

  归里后,伯大自号“留耕道人”,在赤岸筑留耕堂,书写《四留铭》云:“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化;留有余,不尽之禄以还朝廷;留有余,不尽之财以还百姓;留有余,不尽之福以还子孙。”

  宝祐元年(1253年),伯大逝世,谥“忠文”。葬于长溪县雉溪(今霞浦雉溪村)。乡人建祠,祀之于瑞岩寺。其生平事迹载入《宋史》。

  □ 本报记者 刘源 通讯员 何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