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检察院成立“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团队
日期:11-30
本报讯(记者 朱灵塬 通讯员 巫清华) 为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功能,近日,寿宁县检察院成立“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办案团队。
据悉,寿宁县现存有老木拱廊桥19座,曾获评“世界贯木拱廊桥之乡”“中国木拱廊桥文化之乡”。“‘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办案团队未来将持续深化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司法需求。”寿宁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检助廊乡”司法救助办案团队的成立是寿宁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民生初心的缩影。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立体式救助体系,建立“1+N”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主动联合县教育局、民政局、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合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救助,形成各方救助“大合唱”。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机制,确保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让被救助人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温度。
为确保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效能,寿宁县检察院通过制定《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金代管和监管规定(试行)》,采用资金监管模式,由检察机关作为第三方进行代管,将司法救助金定额分期发放给被救助对象,并邀请村委会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钱用在刀刃上”。
此外,寿宁县检察院还建立定期回访工作机制,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救助对象的生产、生活、学习、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考察、评估,对于仍有困难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帮助解决,实现救助效果长效化。数据显示,2021年至今,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21人,报请审批发放救助金51万元,连续三年案件数量、救助率居全市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