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检察院督促多部门联合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
日期:09-28
本报讯(记者 朱灵塬 通讯员 陈榕榕) 近日,为推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切实做好市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寄递渠道综合监管效能,根据《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福安市检察院督促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平安寄递专项检查活动,并派员进行现场监督。
活动现场,福安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对福安市邮政营业部、宁德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福安市坂中乡富春快递末端网点、福建驿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安市中梁壹号快递末端网点等网点开展检查。检查以查阅台账、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寄递企业落实平安寄递政策措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及“扫黄打非”、禁毒、反恐等工作部署要求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意见2条,指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下一步,该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监督相关部门对寄递企业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现常态化监管。深化部门协作,强化安全监管,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寄递违禁品,增强寄递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净化寄递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