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古田县司法局鹤塘司法所、鹤塘派出所和鹤塘法庭的联合调处下,一起多年的信访矛盾纠纷案件被成功调解。
2015年,余某江、余某强与黄某坦、黄某平等人于因投资款问题发生纠纷,期间,黄某坦、黄某平等人曾冲入余某江家中损毁其财物。在投资款纠纷解决后,余某江多次通过信访渠道反映住宅被黄某坦、黄某平等人非法入侵,而黄某坦、黄某平等人则以投资款未按约定期限退还原因向余某强等人提起支付违约金的诉讼。多种因素促使双方矛盾日趋激烈。
余某江住宅被非法入侵已被立案,鹤塘派出所对接司法所,双方启动“公调对接”机制开展联合调解。鉴于纠纷复杂性,之间掺杂着另一起诉讼案件,鹤塘司法所建议联合鹤塘法庭,争取两案并调。
6月21日,双方违约金诉讼案件在鹤塘法庭开庭,庭后鹤塘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法庭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一度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面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三家单位调解员分开当事双方,“背靠背”调解说理,安抚好情绪。在调解员情理、法理劝说下,双方表现出了想调解一致的意愿。
鹤塘司法所立即组织双方到司法所调解室展开第二轮调解。通过调解员的引导,双方逐渐增加了相互的理解,以和解为目标,摒弃过去的恩怨,开始积极寻求解决纠纷的途径。最终,该起矛盾以余某江获得资金赔偿、诉讼案件予以撤诉得到圆满和解。
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公调”“诉调”的联合开展,让此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搭起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激化。
□ 本报记者 张颖珍 通讯员 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