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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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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闽东日报

闽浙四市七县齐聚寿宁共商廊桥保护申遗大计

日期: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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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文旅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寿宁廊桥 刘岩生 摄 ▲2023年闽浙木拱廊桥联合申遗轮值县交接仪式

  5月5日,闽浙木拱廊桥联合申遗推进会在寿宁县下党乡召开。闽浙两省文物局领导、专家,温州市、丽水市、南平市、宁德市4市文旅局领导及浙江省泰顺县、景宁县、庆元县,福建省政和县、周宁县、屏南县、寿宁县七县县领导、文旅部门负责人与文物申遗相关工作人员齐聚下党,共同交流木拱廊桥保护经验,共商木拱廊桥申遗大计。

  多年来,闽浙七县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在木拱廊桥联合申遗和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建立了申遗专班,设立专项经费,通过了廊桥保护条例等专项立法、完善廊桥消防安全制度,创新廊桥司法+保险+服务保护机制,建立桥长制,实施“一桥一码”保护,设立民生议事堂等建立健全全民护桥机制。同时制定申遗规划、开展课题研究,出版廊桥专著、拍摄专题片,开展廊桥精神提炼以及举办廊桥申遗展和廊桥出海等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亮点纷呈,为申遗和保护奠定扎实的基础。

  在推进会上,参会人员围绕木拱廊桥保护与申遗,就申遗工作的目标和进度、专业团队机构的组织、继续深化优化申遗机制、推动省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联合申遗支持力度等方面达成了重要共识,同时还进行了闽浙七县联合申遗工作轮值县交接仪式,庆元县接棒下一任轮值县。

  会议还对闽浙木拱廊桥联合申遗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申遗各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启动“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挖掘阐释“闽浙木拱廊桥”的突出普遍价值,并持续推进廊桥文化的深度挖掘,持续开展廊桥出海等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文明对话、促进交流互鉴,确保闽浙木拱廊桥能够继续列入更新后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并以文化旅游部启动廊桥保护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廊桥保护管理力度,有效延续木拱廊桥、古道、古村落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木拱廊桥“活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模式,争取早日实现申遗成功。 

  浙江省文物局副局长郑建华对闽浙七县木拱廊桥联合申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目前申遗工作与实际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并以浙江西湖和良渚遗址成功申遗案例,指出申遗工作任重道远,闽浙七县要群策群力,借鉴学习申遗成功做法和经验,继续做好申遗基础性工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因地制宜完善各县协调机制,依托优秀技术团队,做好决策性工作,不断取得申遗新成果。

  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谢平强调,申遗是一场“马拉松”,需要七县联盟成员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发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将申遗工作与民生改善相结合,激发民众申遗积极性。要加强区域沟通、凝聚共识、汇聚群智、坚定信心,进一步推进申遗各项工作进程。

  木拱廊桥是闽浙边界山区中国古代文化遗产的重要瑰宝,2009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被列入联合国《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2年,国家文物局正式将闽东北浙西南具备条件的22座木拱廊桥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廊桥所在浙江省景宁、泰顺、庆元和福建省政和、屏南、寿宁、周宁各县组成申遗联盟,正式开启木拱廊桥申遗工作。近年来,浙闽七县按照联盟章程,结合各自特点与实际,不断加大闽浙木拱廊桥申遗宣传,全力以赴做好木拱廊桥本体保护、安全防护、环境整治、监测、研究、推介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木拱廊桥保护与申遗。□ 黄璐 周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