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6年8月25日经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6年9月23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6年8月25日经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6年9月23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