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忠
人们常说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难断”并非不能断。
清代短篇小说集《小豆棚》卷八载:一寡妇想改嫁,遭到家人阻挠,她向官府呈上状子:“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 县官当场写下了判词:“嫁!”这被称史上最短的判词,于情于理于法都拿捏准确,堪称古代断“家务事”的典范。
最近读到一个善断“家务事”的事例。事情发生在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有位员工两岁没了父亲,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带大,培养上了大学,毕业后进入公司工作,准备结婚时却不让母亲参加婚礼,担心母亲的形象影响婚礼的场面。公司总经理崔培军核实情况后,当即通知人事部门将这位员工除名,并且帮助老人在公司找到一份事情做。崔培军说:“公司绝对不允许有不孝顺父母的员工。”
这样重视处理“家务事”的领导实属难得。“家务事”非小事,特别是对一些家庭矛盾,必须当断则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家务事”处理不好可能酿成家庭悲剧,影响社会安定。因此要传承“枫桥经验”,为老百姓断好“家务事”。今年表彰的“七一勋章”获得者、重庆市两江新区观音桥街道退休干部马善祥,就是巧断“家务事”的能手。他熟悉法律,了解民风民俗人情世故,对那些看起来解不开的家庭矛盾、邻居纠纷,总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断得公正,让每一个当事人心服口服。30多年经他化解的“家务事”有2500多件。总结形成的“老马工作法”“老马三十六策”,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暖心样本”。
再难断的“家务事”也有是非曲直、有对与错、法与非法、理与非理的区分,都是可以断清楚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每个细胞是健康的,社会这个肌体才会健康;只有家家户户都是和睦的,老百姓才有切实的安全感、幸福感,社会才会安宁。因此,为老百姓断好“家务事”,应当成为社会工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