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金 鹏 泰宁记者站 熊明欢 通讯员 肖远宏) 9月11日,泰宁县人民法院联合朱口镇人民政府,将庭审现场搬到朱口村文化广场,公开审理一起森林失火案件,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模式,引导群众自觉守林护林、安全用火。
据了解,这个案件的被告人卢某某因农事开荒需要,在朱口镇辖区林地周边违规野外用火焚烧杂草,因防范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火星飘散引燃周边植被,最终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面积林地过火,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生态修复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清晰还原案件事实、释明法律依据、厘清违法后果,给现场百余位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同步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答疑,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绿色,是泰宁县发展的底色。此次巡回审判活动,让群众看得见法律、听得懂法理、守得住底线,切实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法治教育效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