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学习贯彻《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 暨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座谈会
日期:08-29
本报讯 (黄荣华) 8月28日,三明市诚信促进会召开学习贯彻《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暨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座谈会。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决策部署的法治举措,也是我省社会信用建设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法规,标志着“诚信福建”建设迈入法治化新阶段,也为各级诚信促进会履职尽责提供坚实的法治依据和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各级诚信促进会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新起点,持续深化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主动融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要抓实学习宣传贯彻,全方位开展诚信宣传“五进”活动,扩大条例知晓度和社会覆盖面,推动信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会员单位、行业主体要带头守信践诺、以行立诚,示范带动全社会重信、守信、用信,持续提升“诚信三明”城市品牌。
会议还通报了市诚信促进会2026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工作重点;各副会长单位和会员代表围绕条例宣传贯彻、行业诚信自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