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清流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动协作,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阳彩臂金龟放归大自然。这只甲虫于8月18日晚被清流县实验小学学生发现,后经清流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中心专家鉴定,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阳彩臂金龟。清流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宣传,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护执法,全力守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清流记者站 蔡晓卿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