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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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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之外有法度 矫正之中显温度

日期: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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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记者站 罗珍华 通讯员 陈建华

社区矫正,是衡量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严管与厚爱、监管与赋能、惩戒与挽救,几组辩证关系,考验着基层检察履职能力。大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在刚性监督中融入人文帮扶,推动矫正对象走出犯罪阴霾,平稳回归社会。

8月3日,大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深入奇韬镇司法所开展专项检察。查阅档案、入户走访、开设法治宣讲课堂,这是他们每月雷打不动的规定动作。透过检察履职现场,一套因人施策、法理相融的矫正治理路径逐步成型,助力迷途人员重归正常生活轨道。

法不容情 法亦有情

法律的红线不容触碰,但执法的温度可以传递。去年,朱某某哺乳期即将届满,依法应予以收监。但经调查,其丈夫正在服刑,家中无直系亲属具备抚养能力,一旦收监,其刚满周岁的幼子将面临无人监护的困境。

“机械执法很简单,但孩子怎么办?”大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林琳说。

为此,县检察院联动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属地乡镇及村委会,先后召开3次多方联席会议,逐一摸排朱某某亲属的抚养意愿与监护能力。经多轮协调,最终由其丈夫的叔婶承担监护责任,同时对接县委政法委为朱某某争取司法救助金,为幼儿成长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收监执行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护落实,多次实地走访寄养家庭,动态掌握孩子生活状况。今年3月,朱某某服刑期满,回到村里居家务农,重拾安稳生活。

法律有刻度,司法有温度。2025年以来,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督促4名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每起案件均同步核查家庭实情、排查风险隐患,把人文关怀嵌入刚性执法的全过程。

放得出去 管得回来

“社区矫正不是把人锁死,而是把风险管住。”大田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林起新说,尤其对于企业经营者类矫正对象,如何在监管安全与经营发展之间找到平衡,考验着执法者的智慧。

今年4月,社矫对象林某某站在新搬迁的办公场地,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连声道谢。他的企业,员工从不足百人扩增至200多人,产值从年均100万元跃升至300余万元。

而就在一年前,他还因担心请假难而彻夜难眠。作为企业负责人,他需要频繁跨市洽谈业务、采购原料,而社区矫正的常规外出审批程序难以匹配企业经营节奏。

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依法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对跨市县活动申请的审批流程,严格审查外出的真实性与必要性,推动建立“申请有据、监管有痕、违规必究”的动态管理机制。此后,林某某的外出申请依法获批,企业经营顺利过渡。

同样受益的还有矫正对象刘某某。畅通高效的外出审批渠道,帮助他稳固了外地核心客户,保障了企业平稳运营。

放得出的前提是管得住。2025年以来,大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轨迹核查、线上点名、实地抽查等方式,共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18次,核查各类台账330余册,确保跨区域活动监管“放而不乱、管而不死”。

教得其法 救得其心

社区矫正的最高目标,不是管住人,而是救人心。

2025年初,检察官入户走访矫正对象严某时,其妻子满脸愁容:“钱没赚到,人还被判了刑,天天被监管,日子根本没有盼头。”

严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缓刑,加上自家养猪场投资失败,家庭陷入困境。多重压力下,他对矫正工作极度抵触。

检察官没有简单地批评教育,而是先做了一番背景调查:严某并非不思进取,反而有一定计算机基础,只是找不到合适的就业方向,一时陷入人生低谷。

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检察院联合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接县职业中专学校,为严某定制专属电商培训课程。经过系统培训,严某熟练掌握网店运营和线上销售技巧,主营男装、茶包等产品,月收入稳定在万元左右,成功走出经济困境。

帮扶创业的同时,检察机关同步做好法治护航。定期核查网店运营数据,结合电商行业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重点讲解网络经营中的侵权、信息泄露、虚假宣传等法律风险,持续强化其依法经营意识。

如今,严某的精神面貌早已焕然一新:“以前我一直消极摆烂,现在有了稳定收入,日子越来越有奔头了。”

矫正一人,安稳一家,和谐一方。个性化矫治、精准化扶志,已成为大田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工作的常态。通过对接矫正对象技能优势与就业需求,联动社会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真正实现“矫心祛陋习、扶志促新生”。

“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不在于管住人,而在于教育人、挽救人。”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章培源说,“我们既要守住司法底线、彰显法律威严,也要传递司法善意,帮助矫正对象走出犯罪阴霾,顺利回归社会、开启全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