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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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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否属于遗产,如何分配?

日期: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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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肖 懿

案情:李某系某集团公司职工,2022年9月在工作期间死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其属于工亡。李某家属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部门经审核发放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万余元。之后,李某的配偶王某因与李某的父亲李某昌、母亲杨某就前述工亡补助金的分割产生分歧,遂起诉至法院。

审理:永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经济帮助和精神抚慰,不属于死者遗产的范围,系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一种财产所有权,属死者近亲属共有。案件中,王某、李某昌、杨某作为死者的近亲属,可共同分得该财产。但在分割问题上,不宜等同于遗产处理,应当具体考量各近亲属与死者之间的亲疏远近程度、对工亡职工的生活依赖程度、经济依赖程度以及生活条件和生活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考虑到王某与死者婚姻存续时间短,婚后未生育子女,且王某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更强,对死者的生活依赖和经济依赖程度较低。而死者作为李某昌、杨某的独子,是二人的唯一赡养依靠,且李某昌、杨某年事已高,不具备劳动能力,二人还因患有心脏疾病、高血压等需长期医治,经济负担较重,李某昌、杨某对死者的生活依赖和经济依赖程度显然较高。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法院认为李某昌、杨某应共同分得80%,王某分得20%,因此判决李某昌、杨某共同分得75万余元,王某分得19万余元。

评析:工亡补助金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立的目的是通过制度性保障,对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提供物质支持,缓解其因家庭成员死亡导致的经济困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及《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工亡补助金不属于死者遗产的范围,不应适用遗产分配原则。法院对死者李某在生活、心灵、经济上依赖程度更高的李某昌、杨某适度多分,而对死者李某依赖程度较低的王某适度少分,更能体现我国法律对工亡补助金设立的目的与功能,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正、法治、和谐、友善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