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8日,沙县区林业局、沙县生态环境局联合有关部门在高桥镇黄溪坑村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林木认种认养修复模式启用现场会,并正式揭牌启用黄溪坑生态损害赔偿修复基地。
沙县区立足林地资源优势,聚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堵点难点多方发力,积极推动生态修复工作提质增效。在2026年6月,创新推出林木认种认养修复模式,并统筹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基地林地栽植、抚育与长期管护,依托成片林地开展常态化替代性生态修复。
针对修复形式单一、资金利用效率低、生态价值转化渠道不畅等短板,修复模式引导排污企业以林木认种认养,直接参与林木抚育管护与生态修复,压实企业生态修复责任,并依托林地培育持续产出林业碳汇,构建“损害赔偿—山林修复—碳汇增值—长效管护”可持续循环模式。
沙县生态环境局建立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处置机制,出台专项实施细则,全面推行双案并处工作模式,将责任主体生态修复履约成效纳入行政处罚裁量依据。同时,因地制宜推行碳票认购、水域增殖放流等多种替代修复举措。
2025年至今,沙县区累计办结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7件,签订赔偿协议14份,落实替代修复资金20.246万元,引导企业认购林业碳票12997.3吨、投放修复鱼苗18000尾。
(全媒体记者 谢 伊 通讯员 陈 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