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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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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高额佣金 当心沦为电诈“工具人”

日期: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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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5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尤溪记者站 罗 姮 通讯员 张春兰

动动手指、扫码代付,就能轻松赚取“高额佣金”——这世上真有如此划算的“被动收入”吗?尤溪县4名男子的真实经历给出了残酷的答案。

最近,尤溪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将肖某宇、罗某疆等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们共赚取3万余元的佣金,提供的支付结算服务涉及非法代付金额高达150余万元。这笔买卖的代价,是他们的人身自由与未来前途。

今年2月底,犯罪嫌疑人肖某宇在某聊天软件上寻找兼职时,被一则“网络代付赚高额利润”的广告精准捕获。在金钱诱惑下,他通过某APP结识不法“上家”,双方达成“合作”:由“上家”提供收款码,肖某宇负责组织人员扫码代付,以此赚取佣金。

为一己私利,肖某宇不仅贡献出自己的支付账户,还邀朋友罗某疆入伙。二人分工明确、获利均分,将这场违法“生意”经营得有模有样。3月中旬,陈某、严某也被轻松赚钱的幻象吸引,相继加入。

他们并非不知道这笔钱的来路有问题。经警方查实,4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选择为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正是这“明知故犯”,将他们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5月22日,尤溪县公安局在开展涉网违法犯罪核查研判时,精准锁定肖某宇等人的犯罪线索。经细致侦查、固定证据后,警方迅速收网,将该团伙成员一网打尽。

账目令人触目惊心:短短数月,这群团伙使用本人及他人支付账户大肆进行非法代付活动,累计代付金额达150余万元,非法获利3万余元。4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

警方提醒:

“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大量“工具人”因贪图小利被卷入犯罪链条。出借、出租、出售一张银行卡或一个支付账户,换来的可能是几百上千元的好处费,但代价往往是刑事案底、失去自由,甚至毁掉整个人生。高佣金代付本质是洗钱。不法分子利用你的账户将赃款“洗白”,你拿到的每一分佣金,都是犯罪链条上的一环。不知情不是免罪牌,明知更不是。 法律对“帮信罪”的认定标准清晰:只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即构成犯罪。个人支付账户等于信用资产。 你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不仅是支付工具,更是个人信用的载体。一旦涉案,不仅面临刑罚,还将被列入金融黑名单,影响贷款、就业、出行等方方面面。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市民务必提高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严守法律底线,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葬送自身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