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十一名农民工 追回二十八万余元欠薪
日期:06-23
●徐尔文 付哲文 孔祥耀
6月15日,在建宁县综治中心大厅,农民工代表厉某明将一面印有“一心一意为人民,尽心竭力办实事”的锦旗送至工作人员手中。这面锦旗背后,是一起涉及11名农民工、金额28万余元的劳务欠薪纠纷的成功化解。
2023年至2025年间,厉某明等11人受雇于姜某华,在其位于福清、莆田等地的消防安装工程项目中提供劳务,双方约定日薪300元。工程完结后,厉某明等人多次催讨劳动报酬,姜某华均以经营困难为由拖延支付。
多次自行催讨无果,厉某明等人向建宁县综治中心提出调解申请。受理案件后,综治中心迅速启动多元解纷机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一方面,调解员细致梳理用工事实、稳定工人情绪,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联系欠薪方姜某华,通过核实账目、固定证据,明确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调解员依法主持核算,双方最终确认姜某华共拖欠11名工人劳动报酬合计28万余元。在事实证据与调解员的释法明理下,姜某华同意于2026年6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为杜绝“调解兑现难”问题,切实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强制执行力,建宁县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与人民法院入驻工作室协同办公的机制优势,采用“一窗受理、同步审核、当场办结”工作模式,依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效力,若义务人逾期未履行,工人们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与法律救济途径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