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旺马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其灯与被申请人三明市旺马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元劳人仲案字〔2026〕第71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三元区东新五路336号梅林大厦207室)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在生效期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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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其灯与被申请人三明市旺马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元劳人仲案字〔2026〕第71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三元区东新五路336号梅林大厦207室)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在生效期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