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开展研学活动一定要提前勘察路线,做好替代方案,避免因服务‘缩水’引发矛盾纠纷。”5月21日,建宁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辖区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建宁县人民法院全力护航研学市场秩序,源于一起实际研学活动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纠纷案件。2023年,家长范女士以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孩子去原定地点开展研学为由将组织方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费用并赔偿三倍损失。
“经审查发现,被告虽系无资质违规经营,但合同效力仍存在有效与无效两种可能。一旦认定合同有效,原告将承担败诉的结果,需要重新起诉另行主张违约赔偿。”承办法官刘小珍说。
通过法官专业释明,原告提出增加备位诉讼请求,即在认定合同有效、原告主位请求不被支持的情形下,请求法院对原告关于违约赔偿的备位诉请作出裁决。
最终,法官判决合同有效,被告赔偿原告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共2600余元,既避免“程序空转”,又减轻了双方诉累。同时,建宁县人民法院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普法宣传等方式,推动当地研学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实现判决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今年2月,这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5个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
“在商事审判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经常因合同效力争议陷入程序反复。”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吴良盛表示,备位诉讼相当于给当事人上了一道“双保险”,可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全媒体记者 金 鹏 通讯员 黄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