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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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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查到纵火人: 一根烟头毁了一片林

日期: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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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明溪记者站 詹铁笛 通讯员 范少卿

“警方帮我们找到了林场失火案件的嫌疑人,让公司获得了一定补偿,更重要的是我们最终得到了一个说法。”5月25日,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廖经理告诉记者。

廖经理说,今年1月公司在明溪夏坊中溪村的40多亩山场失火,直到3月才找到疑似人为纵火的证据,向警方报案。公司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没想到公安部门真的破案了。

前几天,这家公司给明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送来了锦旗。

办案民警喻凌云介绍,案发山场偏僻,人烟稀少。两个多月了,现场勘查找不到线索,走访排查也难以获得相关旁证。

怎么办?只能通过图像侦查,逐一查看案发区域监控。

于是,喻凌云和同事们兵分两路行动,一方面继续加强沿途勘查,另一方面调取周边监控查找蛛丝马迹。

整理出来的视频时长上百个小时,填满了几个硬盘。民警们安排好轮换班次,在电脑屏幕前一盯就是好几天。

终于,努力有了回报。在案发时段,有3个人影出现在画面中。“其中一人骑着电动车,车上携带锄头,可以是进山作业。事发林场道路通达宁化、夏坊等方向,通过研判比对,他也不是本地村民,我们因此把他列为首要排查对象。”喻凌云说。

4月14日,看到警察上门时,宁化泉上村民陈某如释重负:“你们还是来了。”

陈某交代,火是他不小心点燃的。今年1月,他在夏坊中溪村的林场挖笋,随手将未掐灭的烟头丢弃,不想引发山火。他尝试灭火,但火势很快失控,他惊慌失措,逃回家后,对这事只字不提,只希望事情不了了之。

可闯下大祸,心里又怎么能轻松?他每天寝食难安,也许是惊惧过度,前段时间还病了。“真是不该在林区抽烟。”陈某投案后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