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9日,大田县幸福河湖促进会正式成立。成立大会审议通过《大田县幸福河湖促进会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及领导班子。
作为河长制的首创之地,2009年,大田县率先在福建省探索实行河长制,提出“污在水中、源在岸上、根子在人”的治水理念,开启了全省河长制工作先河,摸索出从“河长制”到“河长治”的一系列治河良方。此后,大田县把河湖保护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组建生态综合执法队伍、搭建“河长易信群”、设立党员护河先锋岗等创新举措,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岸线整治等工作,夯实河湖生态根基。
大田县幸福河湖促进会是以服务和促进大田实现安全、健康、生态、美丽、和谐的幸福河湖为目标,由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团体。促进会现有理事成员21名,单位会员48个、个人会员30名。
(大田记者站 苏 珏 通讯员 柯兴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