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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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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法治良方破局 企业轻装上阵

日期: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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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6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官为企业员工解答法律问题。

●尤溪记者站 罗 姮 通讯员 林丽平 吴 鑫 文/图

“法官,我有批砂石料款,本来约定去年10月底之前支付的,对方一直拖到现在都不给钱,怎么办?”

“我们企业前几年有一个案件,在法院的调解下已经履行完毕了,现在去银行申请贷款会有影响吗?”……4月30日,在尤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导诉台前,面对企业经营者提出的各类法律困惑,工作人员耐心答疑、细致指引,精准回应企业法律诉求。

今年以来,尤溪县人民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我为企业解难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重要抓手,细化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方案(3.0 版)”,以更精准、更高效、更暖心的司法服务,全方位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执破融通 为困境企业点亮重生之光

4月15日,在立案庭办公室内,办案法官正对照案卷,逐一梳理某老牌矿产企业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件的推进节点。从资不抵债、拍卖流拍的困境,到迎来意向投资人,通过“执破融通”机制高效破局,这家老牌矿产企业,正靠着司法助力破解僵局,寻求再生。

这家2001年成立的矿产企业,因经营不善已全面停产停业,并引发多起债务纠纷,被债权人起诉。但在执行程序中,案涉核心资产经司法拍卖多次流拍,无法通过执行程序变现清偿债务,陷入“资产不能变现、债务无法清偿、生产无法恢复”的死循环,已具备法定破产条件。

考虑到公司持有金银矿采矿权,矿区矿产资源尚未开采完毕,核心资产具备潜在开发价值,尤溪县人民法院为涉案企业指明了一条新路。

“面对这类有挽救价值的涉企困境案件,我们没有简单按执行程序办结,而是主动研判案情,靠前引导债权人通过执破直通机制转入破产程序,探寻破中求立的纾困路径。”立案庭庭长陈新鑫说。

依托成熟的“执破融通”高效机制,案件快速完成程序转换,2025年11月,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债权人执行转破产申请,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该企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案件由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理。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法院组织管理人对接债务人股东、债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以及属地政府,研判企业重整价值及再生可能性,依法推进程序转换和拯救工作。3月26日,依据企业及其股东的申请,依法裁定破产清算转重整。企业正式进入重整阶段。

“我们办理涉企破产案件,始终坚持双向发力,一方面推动有存续价值的企业重整盘活、保住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全力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全力实现企业重生与债权清偿的双赢。”陈新鑫说。目前,已有意向投资人明确表达参与企业重整投资的意向,法院将监督管理人有序开展公开招募投资人工作。

盘活资产

让闲置资源释放最大价值

无独有偶,西城镇一家食品企业“执转破”案件,同样在尤溪县人民法院司法助力下破解僵局。

企业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先行垫付相关评估费用,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完成破产资产价值评估,案涉资产评估价值为185.61万元。管理人发布拍卖公告后,债权人、意向买受人分别提出不同的处置案涉资产的方案,管理人就案涉资产的处置方式陷入两难,既担心公开拍卖无人竞买流拍,又担心资产直接以评估价处置,导致资产贱卖。

法院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引导管理人向债权人、意向买受人宣传设置兜底“保留价”的方案,并通过网络拍卖平台公开组织竞拍,最终,破产财产以508.49万元的价格溢价成交,溢价率高达242.44%,大幅提升破产财产处置变现价值,保障了债务人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规范破产财产处置流程,既避免了资产贱卖、解决了土地闲置难题,更帮助债权人实现了远超预期的清偿收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陈新鑫表示,“目前案件已完成拍卖,正在核查相关税款,后续将有序开展分配和清偿工作,保障债权人早日拿到分配款。”

问需于企,为企解难。为精准倾听企业心声、优化服务举措,3月11日,尤溪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工商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现场向企业家代表发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白皮书》《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引》等法律资料,针对合同纠纷、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劳动争议等高频法律问题,结合典型案例现场答疑、给出专业建议,同时收集企业发展诉求与意见建议,切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尤溪县人民法院共收集企业意见建议13条,解答企业法律咨询28次,受理涉企相关案件806件,执行到位款项2423.86万元,为尤溪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