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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一纸“活封”让鱼塘重焕生机

日期: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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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沙县记者站 吴 伟 通讯员 李 婷

“王法官,新的一批鳗鱼长得可好了!多亏了您帮忙,鱼塘又热闹起来了!”4月16日,养鳗场经营者老陈拨通了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彩霞的电话,声音里透着久违的轻快与欣喜。

三个月前,王彩霞首次到访养鳗场时,老陈正蹲在塘边,满脸焦虑。见到王彩霞,他急忙迎上前,声音里满是无奈:“这批鳗鱼还没到上市规格,现在卖不仅血本无归,我这养鳗场也彻底撑不下去了!”

老陈经营养鳗场已十多年了,早年为扩建场子向老友老黄借款200万元。由于市场行情几番波动,还款计划屡屡落空,欠款迟迟未能清偿。2025年底,老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求明确:老陈变卖塘内鳗鱼,全额清偿200万元欠款。

按常规执行流程,低价变卖未达标的鳗鱼,是兑现债权最直接的方式。可王彩霞实地走访时,不仅看到老陈的窘迫,更留意到塘边忙碌的十几名工人——他们都是周边村子的乡亲,跟着老陈干了近十年。“场子倒了,他们一家子的生计就没着落了。”老陈闷声说,话语里满是愧疚与担忧。

一边是生效判决必须兑现的合法债权,一边是经营多年的企业与十几个家庭的生计。王彩霞明白,机械地一卖了之虽简单,却可能引发“案结事不了、企倒人散”的局面。经深入调查研判,她发现养鳗场本身具备“造血”能力,关键在于如何让鱼塘“活”下去。很快,一套“活查封”方案在她心中形成。

1月中旬,三方围坐在塘边的板房里。王彩霞开门见山:“我们建议采取活封——场子照常经营,鳗鱼照常养、照常卖,但销售回款需进入法院监管账户,优先用于偿债。”她详细解释了方案,既能保障债权人权益,又能为企业留下生存空间。

“只要能保住场子,我一定拼命干,把债还上!”老陈眼中重燃希望。原本态度坚决的债主老黄,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也最终点头:“只要钱能实实在在地回来,我同意。”

春节前夕,首批成鱼上市。过秤装车时,老陈的眉头却依旧紧锁。过秤结束后,老陈悄悄将王彩霞拉到一旁,低声恳求:“王法官,这批鱼的钱能不能先留出饲料款和工人工资?不然后面的鱼没法养,工人们也过不好年。”

王彩霞当即招呼老黄过来,在水汽弥漫的鱼塘边,三人现场算起了细账。饲料要多少,工钱要多少,一笔笔算得清清楚楚。最终,老黄拍了拍老陈的肩膀:“行,先紧着场子转,剩下的再还我。”售鱼款在预留必要经营成本后,6万元执行款如期汇入法院账户。“您放心,债,我一定一步步还清!”老陈眼眶发红地说。

此后,王彩霞多次回访,核对收支,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经营。鱼塘恢复了往日的生机,鳗鱼一茬茬茁壮成长。结合生产周期,王彩霞又促成双方达成了三年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很快,首期40万元执行款到位,法院依法解除账户冻结。养鳗场“造血”功能全面恢复,还款进入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