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开展“老头乐” 违法上路专项整治行动
日期:04-20
本报讯 连日来,明溪县在城区和各乡镇全面开展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驾驶违规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老头乐”车型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具备上牌及购买保险的法定条件,其设计使用场景仅限于厂区、景区等封闭区域,严禁在公共道路上行驶。部分车主因价格低廉、监管存在盲区而购买使用,无证驾驶、违规行驶等现象普遍存在,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针对“老头乐”违规上路,明溪县交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强化市场监管和安全驾驶宣传劝导。今年1月以来,明溪县发布《关于开展三、四轮低速电动车规范治理的通告》,通过底数摸排、路面劝导、媒体宣传、手机彩铃播报等多种形式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此外,去年以来,明溪县交管部门还持续推出送服务下乡活动,将车辆检验、上牌、购买保险的“一条龙”服务窗口前移至群众家门口,并积极协调客运企业增加城区公交及农村客运线路和班次,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暂扣三、四轮低速电动车67辆,完成三轮车注册登记96辆、临时备案登记116辆。
(明溪记者站 詹铁笛 通讯员 张细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