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嘱托奋楫行 “两山”转化谱华章
日期:04-19
●盖军静
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三明考察,明确指出“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20多年来,三明奋勇争先,以改革破题,以生态立市,让“两山”理论深植群山。三明林改的每一次跨越,都在书写着“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生动答卷,生动展现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践成果,更彰显了以生态政绩观引领发展的时代价值,为全国推动“两山”双向转化提供了鲜活样本。
一、树立正确政绩观,是推动“两山”转化的根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三明林改划定了生态优先的发展底线,也让三明深刻认识到,推动“两山”转化,首要就是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摒弃“重开发、轻保护”“重短期、轻长远”的发展思维,把生态保护作为发展的前置条件。三明的林改实践始终以生态政绩观为引领,从20世纪80年代永安洪田村敢为人先探索林业股份合作制,到90年代“均山、均利、均权”的大胆实践,再到新时代林票、碳票等制度创新,始终坚守生态底线,守护住森林覆盖率高的生态家底。近五年来,三明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7%以上,连续四年位列“中国绿都”榜首。三明深知绿水青山不是“盆景”,而是惠及子孙的民生福祉;金山银山不是“数字”,而是生态与经济共生的发展成果,唯有把生态政绩融入发展全过程,才能让“两山”转化行稳致远。
二、深化制度创新,是打通“两山”转化的关键路径。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是制度供给的高质量,三明林改的核心突破,在于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支点,激活山林资源的内生价值。针对林权登记繁、流转难、抵押贵等痛点,三明以“三权分置”为抓手,推行林权登记“一站式”数字化办理,创新“分层确权”模式,为林下空间经营权发证,撬动金融资本向山林流动。三明率先探索林票、林业碳票制度,让林农从“砍树卖钱”转向“守林赚钱”。2021年全国首张林业碳票的发放,让“好空气能卖钱”成为现实,将乐县常口村村民领取的碳票见证了万吨级森林碳汇的“点绿成金”。2023年进一步创设林票2.0(林业生物资产票据),打通社会资本直接投资林业的新渠道。这些制度创新,打破了生态资源“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的壁垒,让生态价值有了量化标准、交易平台、实现路径。
三、培育绿色产业,是实现“两山”转化的核心支撑。推动“两山”转化,最终要落脚到产业发展上。三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让绿水青山成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沃土。摒弃传统林业“砍树取材”的单一模式,三明立足林下空间资源,打造“森林+”多元业态,林药、林菌、林禽等林下经济遍地开花,“明八味”道地药材、清流灵芝、大田红菇等区域品牌声名远扬,真正实现“叶下生金、林中掘宝”。在生态公益林保护上,三明创新“公益林更新改造”模式,通过赎买、租赁等方式盘活资源,发展森林康养、生态观鸟、研学科普等新业态。泰宁的森林康养基地、明溪的生态观鸟经济,让生态资源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引擎。这种“不砍树也致富”的产业模式,既守住了生态红线,又拓宽了增收渠道,让绿色产业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四、联动多元主体,是夯实“两山”转化的群众基础。三明林改的成功,始终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三明紧扣“林改四问”中“单家独户怎么办”的问题,构建起“国资引领、主体培育、科技托底”的协同发展机制,联动国资、村集体、林农、新型经营主体等多元力量,让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让改革成果全民共享。三明为破解林区空心化、经营碎片化问题,培育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托“人防+技防”的智慧巡护新模式,引入林科院专家开展“点单式”科技服务,让科技成为山林管护的有力支撑。从国资到村集体,从林农到经营主体,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让林改从“政府推动”变成“全民参与”,让绿水青山成为全体人民的幸福靠山。
三明林改的实践,是“两山”理论从理念到实践的生动转化,更是高质量发展的深刻诠释。其核心启示在于:推动“两山”转化,必须树立生态优先的正确政绩观,把生态保护作为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深化制度创新,让生态资源的价值得到制度认可、市场体现;必须培育绿色产业,让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必须坚持共建共享,让人民群众成为生态保护的参与者、受益者。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社会财富,只要坚守生态底线、深化改革创新、激活内生动力,就能让“两山”转化的道路越走越宽,为中国式现代化绘就更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
(作者单位为中共三明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