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救助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嘴龟
日期:04-01
本报讯 3月30日上午8时30分,在尤溪经济开发区城南园,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微微在公司巡视时,发现水沟中有一只龟在爬行,随即与同事合力捕捉,并上网查询,初步判断可能为国家保护动物。她第一时间联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辨认,这只龟为鹰嘴龟,学名平胸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野生种群十分稀少。经检查,该龟未受伤、状态良好,符合野外放生条件。工作人员随即在辖区内选择一处水源洁净、生态良好的山间溪流,将其放归自然。
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尤溪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辖区内不时发现各类保护动物。群众如发现野生保护动物,切勿私自捕捉、饲养或买卖,应第一时间联系县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共同维护辖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尤溪记者站 肖 丹 通讯员 黄功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