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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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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化解纠纷守护营商环境

日期: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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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将乐记者站 张明华 黎 萍 通讯员 方 静

“今年春节生意特别顺,门口干净了,垃圾清运也及时,客人进店率都高了!”3月1日,将乐县某小区便利店王老板一边招呼进店的顾客,一边说。

前不久,他还在为商业街物业费“价高质次”而满腹怨气,甚至闹上法庭。经将乐县人民法院与综治中心联动,这起群体性商业物业费纠纷得以化解,物业用心服务,商业街更热闹了。

眼下,实体经营不易,物业费性价比备受关注。将乐多个小区商业街物业费比住宅高30%至100%,服务却不到位。保安只巡住宅区,商铺保洁频次低。“每平方米每月贵1元,一年几千元。可门口马路没人扫,垃圾桶的垃圾都满出来,这钱交得窝火!”年前,王老板道出了商户们心中的不快。沟通无果,部分业主开始拒缴物业费,物业则反复催缴。

今年初,某物业公司将一批欠费商户诉至将乐县人民法院。“若一判了之,恐‘案结事不了’。”法官深知,需疏导情绪,方能解决问题。

于是,法院启动多元解纷机制。2月9日,一场由法院主导,综治中心统筹,住建局、街道、业主、物业共同参与的座谈会在县综治中心召开。

会上,法官以案释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权责,并直言:“法律上,缴费和提供服务都是义务。但一分钱一分货。钱多货少,买卖难长久,矛盾必滋生。”

住建局表态,商铺费高有其因,如公共能耗、安保压力。但定价与服务已脱节,确需更清晰的商业服务标准。

业主代表称并非赖账,只要求费用与服务匹配。

座谈会未当场断案,却达成宝贵共识。在场物业公司承诺,即刻修复设施,并针对商户需求,制定提升方案。

最终,物业公司主动撤诉,与商户逐一签订和解协议:对服务瑕疵期物业费打折,承诺落实提升方案,如加强夜间巡逻和垃圾清运等。

化解物业纠纷,解开心结,将乐法院通过多元解纷,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