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春节,绷紧防火“安全弦”

日期:02-13
字号:
版面:第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春节防火别忘了检查家门口的消火栓。

烟花爆竹售卖点内烟花多种多样,安全燃放至关重要。

●全媒体记者 陈登达 通讯员 吴 茵 文/图

春节临近,我市城乡处处洋溢着喜庆气氛。新春佳节,阖家欢乐,燃放烟花,家家烟火,空调、电暖器等供暖设备高频使用,消防安全风险随之增加。如何平安过节?市应急管理部门提醒市民:时刻绷紧安全之弦,谨防各种潜在隐患。

燃放烟花: 注意限制燃放区域、时段和品种

春节前夕,烟花爆竹热卖。2月8日晚,在三元区一元路某烟花爆竹售卖点,顾客络绎不绝。

“1月底烟花爆竹销量就显著增加,预计今年能比往年多卖几万元。”该售卖点负责人陈先生说,店里上了一些新品,受到消费者热捧。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老传统,但如果燃放不合规范,会有火灾风险。“城区住宅引燃烟花致火灾、跨年燃放烟花引燃山林、儿童电梯内燃放烟花导致险情……”2月11日,市应急局发布一批典型防火警示案例,给广大市民敲响安全警钟。

实际上,我市已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三元区划定了禁止燃放区域,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条例》对限制燃放的区域、时段和品种亦有规定。限制燃放区域:三元区列东街道、徐碧街道、列西街道、城关街道、白沙街道、富兴堡街道(以上街道不含沿河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为: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其余时间每天的六时至二十时;限制燃放品种:在限放区域和时段内,可以燃放的为1000响以下大地红、300响以下电光炮以及升高不超过3米的小型烟花,其他烟花爆竹品种禁止燃放。

“请广大市民朋友到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燃放时注意安全。”市应急局工作人员陈玲提醒,从屋顶、楼道、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或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行人、车辆、建(构)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山边、林边、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以及在楼道内燃放烟花爆竹都会增加火灾风险,违反《条例 》的,有关部门将根据《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春节取暖:

火灾、低温烫伤风险不容忽视

春节期间,气温起伏不定,最低温度在10摄氏度左右,不少市民会选择使用取暖器取暖,然而如果不规范使用,很可能引发火灾。

2月8日晚,最低气温接近5摄氏度,三元区东新二路住户李先生打开取暖器取暖,可他未注意到附近放有毛衣,短短几分钟内毛衣迅速起火,所幸他及时断电,并用灭火器灭了火,才没有造成太大损失。

使用取暖设备,规范操作是前提。陈玲提醒市民,使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备时,务必与窗帘、沙发、衣物等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将衣物直接覆盖在取暖设备上烘烤,做到人走断电、睡前断电,从源头杜绝火灾隐患。严禁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引火取暖,此类行为极易引发爆燃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天气寒冷,热水袋、暖手宝成为不少市民的取暖“标配”,但长时间直接接触皮肤极易造成低温烫伤。使用时,应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可包裹毛巾后使用,且使用时间不宜过长;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需在家人监护下使用,若发现设备出现漏水、发热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理。

厨房安全:

易燃物品要远离炉具摆放

春节期间,厨房烟火气渐浓,不少市民家中会烹饪美食,与亲友共享,此时的用火安全需格外留意。

“厨房抽油烟机、燃气灶表面的油渍,以及食用油、毛巾、抹布、面粉等易燃物品一旦过于接近炉具火源,很容易引发火灾。”市应急局防火科陈泽敏提醒,市民应定期清理油渍,易燃物品要远离炉具摆放,避免高温引燃。

若发生油锅起火,切勿用水扑救,可立即用锅盖盖住油锅隔绝空气灭火,也可迅速将切好的蔬菜倒入油锅中降温灭火,或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毯进行处置。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日常检查与应急处置至关重要。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燃气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用完燃气后及时关闭阀门,定期检查燃气管道、软管是否存在老化、破损、泄漏等情况。

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立即关闭总阀门,迅速开窗通风,严禁开关任何电器、动用明火,切勿在室内拨打电话,应到室外安全区域联系燃气公司检修。

消防器材:

注意日常维护与正确使用

春节期间,火险隐患重重,不少市民家中配备消防器材以防不测。作为应对初期火灾的最好工具,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与正确使用却往往被忽视。

陈泽敏提醒,有条件的家庭应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器材,并认真学习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家中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压力是否正常,确保关键时刻能够发挥作用。

“灭火器放置过久,可能出现?灭火剂失效、?筒体老化、?部件损坏等情况。”陈泽敏介绍,灭火器的有效性由两个关键因素决定:?筒体寿命?和?灭火剂有效期?。一般来说,?干粉灭火器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从出厂日期算起,?水基型灭火器为?6年,?二氧化碳灭火器为?12年,其他类型如洁净气体灭火器也遵循10年或12年标准,具体以瓶身标注为准)。即使筒体未到报废年限,灭火剂也会失效,需定期维修。?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满?5年?后必须进行首次维修,之后?每2年?维修一次。?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满?3年?后首次维修,之后?每1年?维修一次。?

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可以通过查看出厂日期、?外观检查等方式判断。出厂日期通常在灭火器瓶身钢印或铭牌上,计算是否已超过10年(干粉),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应在绿色区域,若在红色区域则压力不足需更换,灭火器?外观不能有严重锈蚀、凹陷、变形或泄漏痕迹,?维修标签应有最近的维修记录和日期。?即使灭火器从未使用,只要达到报废年限或出现上述问题,就必须立即更换,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此外,灭火器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和极端温度(-10℃至+45℃为宜)?。家中可定期(如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关键时刻能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