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 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是人民司法历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一年来,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职能作用。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1962件,办结59663件、结案率96.29%,其中市法院受理4321件、办结4220件,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致力于从司法上明晰各类主体产权边界,引导平等对话协商解决争议,促进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32971件。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财产权,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审结涉企买卖合同、建设工程、股权转让等案件2648件,妥善化解涉国产芯片制造企业纠纷。依法追究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违规担保转移风险等资本市场违法行为,审慎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系列案件,审结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及职务侵占等案件13件,追赃挽损601.27万元。注意改进涉企司法服务,积极开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专项行动,重视解决在明投资兴业者涉法困难问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对52家被执行企业适用“履行宽限期”,对28家企业适用“活封活扣”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省政府《今日要讯》刊发了此经验做法。发挥“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司法服务中心”作用,开展“法商益企”行动,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范法律风险,该中心建设入选全省2025年第一批民营经济发展优秀案例。注重防范化解涉金融、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审结房屋买卖、金融借款等案件5461件。加大对网贷等涉金融纠纷“司法移民”案件甄别力度,严防诉权滥用。依法规制民间借贷“砍头息”“高息转本”等行为,维护企业正常融资秩序。扎实抓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项目和事项历史遗留问题涉法事项专项攻坚。深化落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及时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册,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57件,助推一批企业和项目摆脱生产经营困境。
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积极践行“两山”理念,致力于从司法上引导环保政策实施,规范经营和消费行为,服务保障三明绿色发展。依法审结生态环境资源案件327件,7项工作入选第二届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优秀成果,“动植物保护令”工作机制在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动态》刊发,“减量性”生态修复模式被写入《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年度报告。助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广“生态司法+碳汇”、生态技术调查官等审判机制,适用认购碳汇案件22件26人,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2853.2吨,两起滥伐林木案入选全省法院适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司法赔偿机制典型案例。创新推出生态修复监督人制度,一定程度填补了我国生态修复法律操作层面的空白。深化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司法协作,永安、明溪、建宁、将乐、泰宁五地法院与五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5+5”生态司法协同保护机制。
法治赋能城乡融合发展。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落实城乡融合发展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部署,致力于从司法上护航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农民权益。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流转、林权转让等案件126件,助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严惩涉农领域犯罪,“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全国法院“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守护历史遗存,妥善解决大田“第二集美学村”征迁补偿纠纷,综合采取多元执行措施推动泰宁古城21处涉案房产及时处置,实现古迹修缮利用与产权利益保护共赢。设立一批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司法服务点,保障沙县小吃、竹木、鲜切花等富民产业发展。保护农业“芯片”和粮食安全,发布种子合同示范文本和结算表,规范稻种市场发展。支持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审慎审理涉台纠纷案件,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清流法院护航台农产业发展“三步工作法”入选全省法院“涉台民商事审判精品工程”精品机制。
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贯彻“新质生产力显著特点是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致力于从司法上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完善多方协同机制,强化鼓励创新的司法导向。审结涉专利、商标、著作权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案件540件,依法保护鸿星尔克、李宁、飞科等驰名商标品牌,积极帮助协调三明某知名民企商标使用争议问题。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持续推动闽东北协同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将乐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发布《2022-2024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设立知识产权法治教育中心,引导全社会增强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意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公正司法,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融入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安宁。
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障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一审审结刑事案件2665件,判处罪犯3960人,其中公益诉讼案件16件。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66件78人,依法办理了“杀子骗保案”“伪造车祸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关注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20人,审结郑某煊等8人恶势力团伙案。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件。加大对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案件360件,涉案金额1685万元,其中涉缅北电诈案件69件262人,“地下六合彩”赌博犯罪129件184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88件93人。在政法委、公安、检察、卫健、电力、机场等部门鼎力支持下,对十八大以来首次承办的原中管干部殷美根受贿案作出公开宣判,庭审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及有关部门充分肯定。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严惩性侵伤害、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困境儿童”全程司法救助等特色制度,审结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42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宽严相济、疑罪从无,依法对1675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严格刑事强制措施法律程序,制定取保候审办理工作规程,试行“保证人计划书”制度。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02件。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65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12件,“建宁县某局申请非诉执行案”入选全省法检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优秀案例。支持城市发展建设,总结运用“明产权、重程序、零诉讼”经验做法,妥善化解拆迁补偿、老旧小区改造等行政纠纷。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协调行政机关对15个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减罚,避免“小过担大责”。发挥行政争议多元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115件。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座谈会,探索建立行政案件异常增长预警机制,向行政机关发送协调建议函、风险提示函等24份。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协调化解工作,行政机关败诉率比降2.24个百分点。深化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建立委托化解、跨域协同化解等机制。加强“以案释法”“以庭代训”,为行政执法部门授课8场次,邀请260余名执法人员观摩庭审,促进执法人员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贯通融合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提出“救济性司法、协商性司法、预防性司法”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治理体系和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抓前端治未病。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11家基层法院全面完成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累计开展先行调解7642件,指导调解1441件。积极构建“法院+综治中心”联动联调机制,推行“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做法,高效化解物业纠纷等2587件。深化“总对总”诉调对接,入驻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组织增至332家,宁化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涉残疾人“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试点法院。参与市仲裁委建设,推动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升级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并入驻三明法务区,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审执融合”一站式调处,成功调解272件、司法确认214件,调解成功金额8521.5万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实施“人民法庭提升计划”,三元莘口法庭、泰宁金湖法庭列入全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首批培树对象。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涉诉信访突出矛盾化解攻坚行动,化解涉诉信访难案积案,圆满完成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维稳任务。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用心做好“有信必复”工作,按时答复群众来信660件。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福建、省委巡视三明期间交办的涉诉信访事项。坚持办案即治理,针对建设工程行业用工、不动产登记、国有企业监管等领域,发出司法建议42份,力求“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全力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服务举措,“如我在诉”践行司法为民,用严格公正司法守护老百姓“稳稳的幸福”。
倾力保障民生福祉。审慎行使审判权,坚持“小案不小办”,既追求把案判“公”,更力争把案办“暖”,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6831件,其中涉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5406件。做好“保交楼”“保交房”工作,稳妥推进“金禧汇”等问题楼盘处置,清流法院盘活烂尾十余年的“光明城市广场”项目,264户业主顺利办理产权证,圆了“安居梦”。完善便民诉讼服务,全面推广和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依法维护平等就业和劳动权利,畅通“绿色通道”,妥善审理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58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司法服务,设立“网约车云上法庭”,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依法规制“知假买假”行为,对销售过期饮料的某食杂店判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加强家事审判,重视维护妇女、“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审结婚姻、抚养、赡养等案件3098件,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督促令”等70份。建立“法院+社工”工作机制,引入扬帆社工、火箭救援队等专业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弘扬三明拥军优属光荣传统,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建立人防工程和军事设施保护合作机制,司法拥军工作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重视加强涉侨审判,维护侨胞侨眷合法权益。规范司法救助办理,为49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19.7万元。
全力攻坚执行难题。久久为功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努力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执结案件1715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6.84亿元,执行质效指标保持全省法院前列。积极推进省能化集团权属企业相关案件执行工作,追回执行款5371万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损失。扎实开展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集中执行89次,执结案件1632件,到位标的额2.88亿元,其中执结欠薪案件1160件,追讨农民工等劳动者“辛苦钱”“血汗钱”2799.53万元。推行“失信预警”和“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为32家企业和894名个人修复信用。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以拒执罪判处49人。深化交叉执行、执破融合等工作,运用督促、指令、提级、集中、协同等方式执结案件428件,妥善解决某商会与某矿业公司合作建房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该案例入选全国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狠抓立行立改,组织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攻坚,执行案款全年滚动发放率超98%。坚持清理治理并举,制定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若干措施,强化案款全流程监管。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成交8.42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421万元。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聚焦“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认真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营造“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氛围。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组织开展宪法、生态环境法、家庭教育法等“法治宣传周”活动。发挥183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作用,深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犯罪预防等工作,配合开展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举办法治课堂、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408场次,“红领巾法治课堂”获评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优秀创新案例。讲好三明法治故事,在微信公众号开设“麒麟探法”栏目,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报道2100余条,“宠物猫天价医疗案”等5个案例在省电视台《热案大家谈》栏目播出,短视频《人间至味》获全国法院“金法槌奖”。
四、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坚持守正创新,全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聚焦“公正与效率”,加强“六五改革纲要”的实施,一体抓实案件审理、服务治理、审判管理。
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狠抓改革任务“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力求取得“十分成效”。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院庭长办案30328件。落实案件阅核、“四类案件”监督等制度,加强重点案件监管,纳入阅核案件34532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集体会诊”作用,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223件。加强审级监督,进一步规范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办理,办结申诉、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154件。健全法律适用问题发现和分歧解决机制,用好法院案例库、法答网,推动类案同判、尺度统一。
持续优化审判管理。坚持把管住“案”作为管好“人”、治好“院”的落点,持续实施“区间目标、均值目标、争先目标”管理,16项审判质量指标全部位于或优于合理区间,8项指标位列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其中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位列各地市法院第一。强化质量把关,抓好“立审执破”全流程管理,对“案-件比”超1:4案件开展逐案分析会商,坚决防止程序空转和案件衍生,减轻当事人诉累。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随案评查739件,专项评查456件,重点评查67件,配合市委政法委、检察院评查了一批涉企民事执行及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持续开展积案清理、难案攻坚,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比降42.86%,平均结案时间优于全省均值。
持续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诉讼服务现代化转型,提升诉讼便利度。深化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在线调解平台“四位一体”便民司法服务体系建设,网上立案11632件。持续推广“异步审理”平台应用,审理、调解案件5146件,“跨境·隔空·错时”异步调审机制获评全省法院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十大创新实践成果。深化运用“共享法庭”模式,加强在线调解、远程开庭等服务。全力推进“一张网”建设,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发挥智能审务督察平台作用,在线督察庭审现场、立案窗口、安检等重点区域35次,有效规范司法行为。
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勇于自我革命,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一体融合推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
突出政治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抓实政治轮训,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为契机,加强循迹溯源,深化理论认识。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举办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暨新闻舆论业务培训班,抓牢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市法院天平号、微博获评“全国法院百优新媒体账号”。深化党建引领,开设“明法先锋党建讲堂”,开展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打造党建赋能种业司法新范式”获评全省法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举办干警读书班、明法青“廉”说等活动,将乐、宁化、尤溪等法院以建设文化展厅、学术研究等方式,深入挖掘杨时、朱熹、伊秉绶等三明古代先贤的优秀传统法律思想,研究成果在《法史学刊》刊载。
锤炼过硬本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队伍蹲点调研,构建“用、育、护”机制,树立“表现+贡献+年限”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实干实效和一线考核,选任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优化两级法院班子结构。强化人才培养,两级法院互派挂职锻炼干部7人,市法院首次从基层法院遴选法官4人。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分层分类组织业务培训23批次。突出实战锻炼,组织庭审比武、文书评比、案件评选等活动,举办民事法官技能竞赛,一人获评“福建省金牌工匠”,“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增至9人。抓实理论与实务研究,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三项,88篇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狠抓规范管理。开展司法作风提升专项行动,针对担当作为、文风会风、服务群众等领域发现的问题,结合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和审务督察成果,切实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后半篇文章”,促推规范管理。持续落实“零差错”机制,加强对文书差错、工作差错问题的督察问责,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明溪、建宁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发挥“清风”系统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作用,加强干警日常监督和“八小时以外”监督。注重以案为鉴,定期开展观摩职务犯罪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廉政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守好廉洁底线。
六、认真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全力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一年来,我们牢牢把握审判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定位,始终高扬人民民主光辉旗帜,将“真心听取意见、真诚交往对待、真正解决问题”贯穿接受监督全过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交办事项,接受专项审议和执法检查,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及时落实审议意见,配合开展法官履职评议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坚持“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反馈”,办复代表建议件5件,及时办理反馈代表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168条,把代表“金点子”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金钥匙”。落实“一对一”结对联络机制,持续发挥“三明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平台”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视察调研等活动112场次,组织13名省市人大代表深入三元、建宁、泰宁和将乐开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专题调研活动,实现代表发挥作用与法院工作提升的双向促进。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办复政协委员提案7件。配合市政协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调研。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落实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组会商”机制,围绕“审巡纪”联动开展专题会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自觉接受检察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9次,审结抗诉案件1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9件;办理检察建议190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64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举办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48场次,在互联网发布典型案例133个,网播庭审6191场,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2072份,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面对高强度办案压力和复杂的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干警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两大司法核心目标,知重负重、担责尽责,以实干书写法治情怀,以公正守护社会安宁,以温情传递司法温度,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使命担当。全市法院有18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37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服务举措、工作机制与新时代新要求仍有差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还不够到位。二是定分止争、释法说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服务还需加强。三是在支持解纷力量发展、推进解纷资源整合、助力综治中心机制完善和矛盾纠纷预防治理等方面措施还不够有力。四是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仍需加大力度。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明方向、明责任、明使命,以历史主动精神强化履职担当,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履职担当中强化司法政治性。勇争强化理论武装之先,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条例》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突出党建示范引领。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要坚持服务大局,在履职担当中强化司法保障性。勇争服务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之先,紧紧围绕“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紧扣市委十届十次全会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和社会服务功能,助力构建三明经济社会发展“六大体系”。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法严惩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法治三明。落实“四个求突破”要求,服务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进一步发挥ESG司法服务中心作用,深化“法商益企”行动。规范涉企审判执行工作,依法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相关遗留问题,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切实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助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建设,运用司法手段依法平等保障个体权利、严格约束规范公共权力,助力打造“近悦远来”营商沃土。依法保障医改、林改、教改、金改等重点领域改革,助力三明GEP体系建设,推广“减量性”生态修复和生态修复监督人制度,促进生态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强乡村振兴、城市发展的司法保障,服务城乡融合发展。持续跟进最高法院对口支援三明和省法院挂钩帮扶清流工作,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要坚持人民至上,在履职担当中强化司法人民性。勇争践行党的宗旨之先,突出“服务惠民、文化润民、安全为民”,不断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办好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做实定分止争。巩固执行案款清理攻坚成果,深化“立审执”协同、交叉执行、执破融合等机制,纵深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强化司法的救济性、协商性、预防性功能,全力支持和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党委领导下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做好有信必复、信访终结等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数助治理”,发挥司法建议促推社会治理作用。持续深化涉军、涉少、涉侨、涉台等审判机制,促进军民融合、两岸融合发展。加强涉AI技术应用等新型法律研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企业创新生态,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挖掘三明红色法治文化和传统法律文化思想内涵,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四要坚持改革创新,在履职担当中强化司法战略性。勇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之先,认真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以改革思维解难题、开放思维攻难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诉讼、执行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审判执行制约监督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和司法公开机制,严格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落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改革。健全审判质效评价体系,加强“全流程监督”和“全条线管理”。总结推广“异步庭审”模式,持续深化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用好“一张网”,“数字赋能”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创新与创优齐抓,创新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典型经验。
五要坚持严管厚爱,在履职担当中强化司法规范性。勇争锻造过硬作风之先,以“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为目标,坚持“实”字为要、“干”字当头、“严”字托底。抓好队伍梯次建设和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完善司法人员能力培养和业绩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想干事、真干事、干成事”,激发争优争先争效的昂扬斗志。进一步强基固本,完善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干警履职保障。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庭审和诉讼服务负面清单》的落实,贯通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围绕“人、财、物、权”等关键环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安身须是且安民”“道义争担敢息肩”。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真抓实干担使命,奋勇争先求突破,努力打造平安福地、法治高地,为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法院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