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开出首张 无人机“黑飞”罚单
日期:01-30
1月15日,大田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对违法行为人田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开出当地首张无人机“黑飞”罚单。
据悉,田某因违规超高飞行被查处。他在未对无人机实名登记、未报备飞行计划的情况下擅自操控飞行,最高飞行高度达1500米,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无人机‘黑飞’危害多维度安全。”大田县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吴世军介绍,“黑飞”指无人机未经实名登记、无操控资质,或违反禁飞限飞规定在未授权空域飞行的行为,可能引发航班碰撞、密集区坠机伤人等事故,还可能泄露敏感信息、侵犯公民隐私。
新法规施行后,“黑飞”违法成本大幅提升。吴世军表示,行政处罚方面,情节严重的未实名登记飞行最高可罚2万元,管制空域违规飞行最高可罚1万元并没收设备,无证驾驶情节较重的可处15日拘留并罚款;若危害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或造成重大损失,将触发刑事追责。
针对飞行规范,吴世军给出“四要三不要”指引:要实名登记、持相应证照、提前申报飞行计划,经营性及小型以上非经营性飞行需投保责任险;不要闯禁限飞区、不超限改装、不危害安全隐私。他提醒,无人机默认飞行高度不超真高120米,超高度需提前审批。
警方呼吁,广大无人机使用者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合规飞行,共同守护空域及公共安全。
(大田记者站 苏 珏 通讯员 林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