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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林权改革让老区村民吃上“生态饭”

日期: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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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记者站 林生钟 通讯员 陈振本

“请大家把身份证拿给我拍照,村里统一办理林权变更,到时候来村部签字就行,不用每家每户赶到县城办手续。”1月22日一大早,大田县屏山乡溪头村党支部书记苏启理挨家挨户收集村民身份证,用于村林改基础材料。

溪头村是革命老区村,现有林地面积13155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71.3%,林业是村民重要的生计依托。

“过去,林权分散登记在农户名下,导致林地管理碎片化,边界争议频发。”苏启理说,政策对接不畅、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了制约乡村发展的“拦路虎”。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屏山乡党委政府主动响应村民诉求,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及县林权纠纷工作专班,同时组建专项工作组深入村组。工作人员走家串户宣传政策、倾听民意,把改革意义讲透、实惠说清,赢得村民广泛认同。

本月初,村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林权统一登记至村集体的提议获全票通过,70宗分散在村民个人手里的林权证全部收回,成功破解“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的权属重叠问题,为山区林业资源盘活和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以前林权分散在各户,边界纠纷不断,申报补贴手续烦琐。现在统一登记到村集体,省心省力,还能跟着村集体搞规模化发展,日子越来越有盼头。”溪头村村民代表苏荣哲望着郁郁葱葱的山林,难掩喜悦。

这场林权制度改革带来多重蝶变。政策对接上,村委会作为统一主体,高效衔接林业部门造林补贴、生态补偿等惠农政策,申报效率和成功率显著提升;经营管理上,统一登记杜绝分户边界纠纷,减少单独办证、采伐的时间与经济成本,集体化管护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病虫害等风险;资源利用上,村集体可统筹规划规模化种植、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项目,推动林业产业升级,收益按承包权比例公平分配给村民;权益保障上,本次“林改”试点政府全额承担勘验、办证费用,实现“村民少跑腿、费用零负担”,村民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依法得到保障,且可继承、流转,政策预期长期稳定。

为巩固改革成果,屏山乡以溪头村实践为样板,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推行林权“一张图”管理,将登记林权落宗与国土调查成果套合,严防新增地类重叠。组建自然资源、林业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常态化化解林权争议及历史遗留问题,系统性解决林权与宅基地、建设用地等权属重叠冲突,确保林地底数清、权属明晰。屏山乡党委书记吴煌珠表示,屏山乡将持续完善配套措施,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让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乡村宜居的美好愿景在革命老区加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