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凡
上个月,我市召开表彰奖励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个人大会,其中获得“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有5人,17人被授予“三明市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在全市各地引起良好反响。
有一群人,即使面对生命危险,还是坚定地选择勇敢和正义,以善心行义举,救人于危难。此次获奖的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个人中,既有直面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正义的“正气者”,也有奋不顾身、勇救落水者的“无畏者”,还有路见塌陷险情,不顾个人安危,投身紧急处置的“孤勇者”。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迸发的榜样力量。他们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和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举,彰显了社会浩然正气,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义”字千钧!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他们理当受到全社会的尊敬。
“做好事一定有好报!”“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让嘉德懿行蔚然成风,不仅需要道德倡导,更要有健全的制度保障,以精细化、常态化的关爱举措织密保障网,消除行善者的后顾之忧,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德者受尊的价值观念,树立德者有得的鲜明导向。当善意被充分尊重、善行被切实守护,必能激发更多人敢于行善、乐于行善。
从授予荣誉称号,到给予奖励金,再到实施精准帮扶、扶困助学、医疗救治等项目,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奖励等机制,为行义举的人们提供更全面、更完善的支持。强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实现“德者有得、勇者有荣、义者有誉、助人有福”,就能让更多人“愿出手”“敢出手”,让正义之花遍地绽放。
见义勇为者,是一盏盏明灯,也是一面面旗帜,他们的事迹可亲、可近、可信、可学,每个人都可从中汲取向上向善的力量。让更多人了解他们的故事,感悟他们的精神,有助于推动全社会择善而从、积善成德,形成“一人兴善,万人可激”的积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