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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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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林地延包“定心丸” 让山更青民更富

日期: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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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8日,在沙县区高砂镇员垱溪村的杉木林间,村民吴国锋正穿梭于林间细致地清理着林下杂草,脸上写满踏实与期盼。

而这片明年承包到期的林地,此前曾是吴国锋一直放不下的一块“心病”。“当时就担心合同到期了,林地会不会被收回去,也不敢投资也不愿管护,干什么都没了心气。”

怀揣这份不安的不只吴国锋一人。员垱溪村共有家庭承包林地约1167亩,因历史原因,各片山场的承包期限不一。随着部分林地承包期临近,村民们的焦虑也日渐加深。

转机随一项政策的落地悄然而至。沙县区选取4个村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工作,对2035年以前(含2035年)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集体承包林地,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延长至2065年12月31日止。

“村干部一和我们说了政策,大家心里就踏实了,可以安安心心把这片山管好、经营好了!”吴国锋高兴地说。

在开展试点过程中,员垱溪村严格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两项基本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

“我们不仅统一延长承包期,还把林地经营权流转到村合作社,实行集约管理,既稳定农户权益,又盘活经营效益。”员垱溪村党支部书记张文权详细介绍了村里的新举措,“在收益分配上,我们按照村委会20%、村民80%的比例进行分成,切实让利于民,走出村强民富的新路子。”

推进集体林地延包,是关乎林农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作为全市首批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的县(区),去年来,沙县区探索建立“试点探路、规范操作、一村一策、长效衔接”四维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延包难题。

“我们选取了夏茂、富口、高桥、高砂4个村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制定延包方案,在过程中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沙县区创新实践,针对有统一经营意愿的村,通过“三权分置”,落实承包经营权延包到户,引导经营权流转至村经济股份合作社,同时开展承包权与经营权分项登记,提升方案适配性。同时,创新将2035年前到期的林地承包期统一延长至2065年12月31日,破解到期时间不一、管理复杂难题。

目前,全区4个村已完成试点工作,落实新一轮延包面积4179亩。接下来,“十五五”期间,沙县区将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区推广,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绿水青山更好造福人民群众。

(沙县记者站 吴 伟 许 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