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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为爱盗窃出租房洗衣机被判刑

日期: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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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郑世贤 张世佳

案情:林某得知自己喜欢的女孩小苏(化名)出租房的洗衣机有问题,主动提出帮忙排除故障,结果没解决问题。为献殷勤,林某萌生将曾经出租房的洗衣机盗走,送给小苏的想法。2024年11月8日,林某谎称帮房东处理故障洗衣机,雇佣一名男子一同驾驶三轮车前往曾经租住的楼房,利用自己对该出租屋地形熟悉的优势,从二楼卫生间将洗衣机搬运下楼,用三轮车运送至小苏租住处重新安装使用。次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洗衣机价值461元。

审理:经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金额461元,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1000 元。

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他人财物送给心仪女子,行为看似浪漫,实则已触犯法律,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留下案底影响终身,更会让这份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的感情化为泡影。在此提醒适龄男青年:切勿因一时糊涂铤而走险,用违法代价换取虚假好感,最终只会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