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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让公平正义加速抵达

日期: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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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将乐记者站 张明华 黎 萍 通讯员 方 静

“真没想到,人在外地,手机点一点,当天就收到了3.2万元工资!”上月23日,申请执行人张某致电将乐县人民法院,向法官表示感谢。

张某在外地务工,无法返程领款。当天,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指导其通过调解平台实名认证,在线签署收条和确认表。提交后,案款专员当天审核,财务部门随即启动支付,当日下午张某即收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工资。

执行案款发放是兑现胜诉权益的关键,也是群众感受司法公正最直接的窗口。将乐县人民法院聚焦案款发放,持续优化流程、创新方式、强化监管,推动案款清理制度化、高效化、精细化。

年终岁首,针对异地当事人不便到场的难题,法院充分运用调解平台,引导远程签署文书,实现“云端确认、线上到账”。涉及案款分配的,推行“线上确认+线下邮寄”双轨制。对不熟悉线上操作的群众,创新采用视频录音确认意愿,简化流程、降低门槛。

为兼顾效率与安全,法院细化审批权限:30万元以下由执行局分管副院长审批,30万至100万元由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批,100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此举在严格规范流程的同时,重点保障小标的案款快速出账,有效缩短等待时间。

为确保旧存案款应发尽发,法院成立旧案清理专班,对历史遗留案款逐案研判、制定方案。全面排查“线下出账”未核销情况,及时完成系统回填;针对复杂情形,及时制定二次分配方案。

一起2018年的旧案中,被执行人陈某多次变更住址且拒不配合。专班重启调查,通过公安协查锁定住址,联合网格员上门走访。在确凿证据面前,陈某同意履行。承办人连夜制作方案,案款专员次日审核,财务部门2个工作日内即将17万元发放到位。

此外,法院建立“承办人—案款专员—财务”三重审查机制,定期统计通报,实时监督临期、超期款项,报部门领导备案,缓解新收案款积压。

某企业拖欠17名农民工工资13.6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开启“绿色通道”,优先查询并冻结账户。从立案到扣划仅用时2天,案款到账当天完成核对制表,财务部门次日即全额发放。

对涉企欠薪等民生案件,法院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原则,设立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专人督办。截至目前,已发放案款9079.87万元,年度发放率88.64%。案款到账后简化审批,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对行动不便的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