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王曦代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