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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另一方能否得到赔偿?

日期: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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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6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赖丽华 黄小春

案情:2017年,小芳(化名)与小强(化名)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双方夫妻感情较好。偶然之间,小强在小芳手机中发现大量小芳与其他异性的亲密聊天记录及照片,心灰意冷的小强决定结束这段婚姻。于是,小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解除两人婚姻关系,并要求小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庭审过程中,面对小强提交的大量聊天记录等证据,小芳承认了自己婚内出轨的事实。

审理:经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芳婚内出轨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并给小强造成了精神损害,小芳对此存在重大过错,小强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法院耐心调解,小强和小芳达成了自愿离婚并由小芳向小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的调解协议,双方好聚好散。

说法:婚姻不是任性的游戏,触碰忠诚红线者,终将付出法律代价。守护婚姻忠诚,不仅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每一对夫妻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本案,小芳婚内出轨,不仅对小强造成了精神伤害,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依法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结合损害结果、过错程度、经济收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综合考虑。精神损害抚慰金既是对无过错方精神创伤的经济抚慰,更是对婚姻忠诚价值的司法捍卫。若在婚姻关系中遭遇出轨,应当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出轨证据。同时,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亦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双方均有过错的,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