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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巧用破产和解 助力小微企业破茧重生

日期: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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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肖 懿

“原本以为公司就这样不行了,感谢法院裁定破产和解协议,让涉案债权获得百分百清偿!”11月7日,永安市人民法院收到来自吉祥(三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化名)代表送来的锦旗。这是永安市首个实现债权100%清偿的破产案件。

吉祥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登记成立,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某甲汽车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系吉祥公司的唯一股东,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销售等。2024年,因吉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范某对吉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永安市人民法院审理。

“我们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破产清算是唯一的希望。”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范某对承办法官说。经调查,该案申报的债权仅24万余元,且大部分为职工债权,而吉祥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承办法官认为,吉祥公司虽然暂时陷入经营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若吉祥公司破产了,不仅会造成企业退出市场,多年的辛苦经营将不复存在,而且债权人的权益也无法得到实现。

为打破僵局,创造“双赢”的局面,承办法官和管理人初步了解了债权人的和解意向,并向吉祥公司股东说明和解的可能性和优势,提出了破产清算转和解的方案。2025年4月,吉祥公司提出和解申请并拟定和解协议草案,永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吉祥公司和解并予公告。

“和解协议草案能否被债权人认可是破产和解的关键。”承办法官说。鉴于双方对和解协议草案的债务履行方式和时间还存有一定分歧,承办法官和关键债权人分析破产清算风险及和解优势,以免债权人因缺乏对和解程序的了解而盲目否定和解协议草案。2025年6月,吉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表决同意票代表债权金额占总金额的99.45%。

2025年7月,永安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吉祥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24万余元债权将在协议确定的期限内获得100%清偿。经过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吉祥公司也避免了被清算注销的命运,实现造血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