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记者站 肖 丹 通讯员 张 宏 韩 玫
“这下我总算安心了,往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10月27日,在尤溪县新阳镇民政办,75岁的王大爷接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确认告知书》,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王大爷家住新阳镇下桥村,自幼患有严重的听力障碍。家境贫困,无妻无子,加上年事已高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平日里全靠亲友接济生活。
今年初,依据相关政策,王大爷到当地民政办申请办理特困人员救助,希望能享受到特困帮扶。然而,在信息核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王大爷的户口簿上登记着一名“养女”,导致无法办理特困人员认定申请。
“王大爷与人沟通很困难,都没法独自去买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平时都是靠我们隔三差五给他送些吃的用的,根本没有什么养女。”王大爷的一位亲戚澄清道。
针对王大爷因“有子女”而无法申请特困救助的情况,新阳镇民政工作人员与下桥村村委会随即开展走访核查。
经核实,王大爷与这位“养女”之间从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且无任何实际抚养关系,因此实际双方并不存在事实上及法定上的收养关系。为此,民政工作人员积极向王大爷宣传救助政策,指导其向尤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厘清收养关系,排除其办理特困人员认定手续的障碍。
为查明认清王大爷与挂在其户籍上人员的法律关系,尤溪县人民法院协助联系了新阳镇人民调解员担任王大爷的诉讼代理人,引导王大爷准备相应诉讼材料。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王大爷住所,多方核实其生活状况与实际困境。
9月9日,尤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确认王大爷与其“养女”的收养关系不成立,以法律权威廓清了事实。
一纸判决,扫清了障碍。自判决送达生效后,王大爷在当地民政办与村委会的协助下,顺利被认定为特困人员,纳入供养体系,生活有了保障。
王大爷的个案,是尤溪县破解“特殊收养关系”救助难题的一个缩影。针对因历史收养等关系导致部分群众无法纳入救助体系的问题,尤溪县民政局与司法部门协同论证后,确立了“引导诉讼+司法确认+民政保障”协作机制。通过司法途径协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解除或确认收养关系无效,从而将其纳入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全县已通过此途径为18人解决了身份难题,其中3人纳入低保、15人纳入特困供养,实现了精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