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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三明日报

酒后骑车去报案 反被民警抓现行

日期: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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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张 燕

案情:2023年11月,陈某在家中喝了6两白酒,之后从家中骑车至将乐县反诈中心,报警称自己被诈骗。反诈中心民警在做笔记过程中发现,陈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将陈某移交给将乐县交警大队。民警将其带至将乐县县医院进行抽血送检。经鉴定,陈某血样乙醇含量为244.35/100mg,属于醉酒驾驶。2024年1月18日,将乐县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将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经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陈某在两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应从重处理。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切勿抱侥幸心理,珍爱生命,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