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本农业设施 产权证在建宁发放
日期:10-02
本报讯 “农业设施终于有了‘身份证’,我们经营起来更踏实了。”9月29日,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吴凤鸣在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全省首本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产权证。
只见这本红色封皮的证书上,清晰载明了权利类型为“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涉及13618平方米设施农用地,6幢农业生产设备用房,包括1幢烘烤房、1处检验检疫场所、1处存储场所、3处分拣场所。
与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同,过去,设施农业因缺乏权属登记,长期面临“用地难、确权难、抵押难”的发展困境。
为此,建宁县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出台《建宁县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办法(试行)》,从登记范围、办理时限、申请流程到材料清单、注销情形等方面,为这项工作划定清晰“操作指南”。同时,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新增“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专属模块,实现“土地与设施同库管理、权利归属源头统一”,并通过建立内部会商机制破解个性化问题,形成“申请-审核-发证”全流程协作体系,确保首证顺利发放。
“有了这本产权证,我们的大棚、灌溉设施就有了法律‘护身符’,今后不仅可以通过市里的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开展规范流转,还能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融资。”吴凤鸣的话,道出了证书背后的实际价值。该证书的发放,标志着建宁县在破解设施农业“用地无确权、资产难流转”问题上迈出关键一步,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抵押融资、规范流转扫清障碍,助力当地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丁楚玉 陈 震 侯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