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记者站 薛辰怡
通讯员 余添金 黄文燏
“这么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9月9日,村民老王握住沙县区司法局南霞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这天,老王和老刘在调解协议书上郑重签字并握手言和,这场跨越40年的矛盾终于画上句号。
20世纪80年代初,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老王按“谁造谁有”原则经营的一片林地,被划入老刘的自留山范围。自此,双方就该片林地的权属问题多次产生争执,相关部门虽多次介入调解,却始终未能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困扰了双方半生。
2025年9月5日,老王对该片林地的竹子进行砍伐,老刘得知后立即出面阻拦,双方情绪激动,矛盾再次激化。当地村民委员会干部第一时间联系了南霞司法所、乡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实地察看,一方面安抚双方情绪、避免冲突升级,另一方面迅速了解纠纷情况,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协商解决问题。
在明确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林地范围后,为了更快地化解纠纷,工作人员通过细致查阅林权档案材料,反复核对争议林地的范围,最终明确该片林地确在老刘的自留山证登记范围内。
确定了林地范围,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向双方陈述查询到的事实,依照法律的规定,林地的所有权确实属于老刘,但是也要考虑老王多年来对林地的管护付出,引导双方作为邻里乡亲要和谐共处,换位思考,各让一步。
最终,当事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已砍伐的毛竹由老王装车售卖,老王一次性补偿老刘1000元;明确今后该片林地的权属归老刘所有,双方不得再就此产生争议。
近年来,沙县区司法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开展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源头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问题,做到边排查边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研究存在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所在,综合运用人文关怀、民政救济、困难帮扶等措施限时化解。截至目前,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827件,调解成功2771件,成功率达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