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日期:06-27
本报讯 6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碧涛,副主任余建地、王立文、张知通、廖丽青,秘书长苏迎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监委主任吴国顺到会报告专项工作。市政府副市长胡帅、林菁,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赖碧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文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我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因岗位调整,决定免去柳建忠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三明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因到龄退休,决定免去李荣安的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因工作需要,免去黄涛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郑景上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邓群生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刘涌泉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因到龄退休,免去黄金丹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因工作需要,免去陈上赟、涂宏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余建地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苏世斌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决定任命丁闽峰为三明市商务局局长;任命邓群生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高锦状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郑景上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吴良盛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涌泉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黄涛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与破产审判庭庭长;任命叶秋发、杨威为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赖碧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赖碧涛就做好近期的各项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深入抓好理论学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有效做好人大各项工作;认真抓好督办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等,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一体推进“学、查、改”,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职过程之中,以更加优良的作风保障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媒体记者 黄宝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