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3日,市人社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工作的通知》,面向全市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推出专项信贷支持,单户企业最高可获5000万元贷款,以“真金白银”的支持,助力市场主体稳岗扩岗,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申请该专项贷款的经营主体需同时满足多项条件: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正常经营,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等不良记录;企业法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
在贷款规模方面,原则上单户企业授信控制在3000万元(含)以内,个人授信规模控制在1000万元(含)以内,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单户授信上限可提高至5000万元,专项贷款利率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此次专项贷款的经办银行涵盖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内分支机构以及三明市农信系统等市内地方法人银行。各银行将优化内部资源配置,依托企业税收、交易流水等数据投放信用贷款,减少抵(质)押要求,在专项信贷计划、审批权限下放便捷审批通道等方面加大对稳岗扩岗经营主体的倾斜支持力度。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当地经办银行提出专项贷款申请,各级人社部门将协助银行及时核实用工、社保缴纳及裁员情况,确保政策精准落地,银行则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保障贷款高效投放。
(全媒体记者 梁梦婷 通讯员 杨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