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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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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打通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

日期: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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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15日,建宁法院就建宁县濉溪镇圳头村一起失火罪案件,组织召开生态修复方案听证会。通过创新采用“听证会+监督团”模式,建宁法院首次实现生态修复全链条闭环管理,打通了生态修复的“最后一公里”。

去年7月,在圳头村黄家际上山场,被告人张某使用打火机点燃山坡处的枝叶,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约190亩林地被损毁,林木损失价值共计57781.31元。

今年1月,被告人对林木损失、林木补植复绿费用均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方的谅解。可对于生态修复的方式和标准,当地村民各执一词,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在涉生态环境案件的生态修复过程中,这种情况屡见不鲜,还存在社会公众参与度低、案后监督权缺失以及修复责任难执行等难题。

今年4月,建宁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涉生态环境案件引入“生态修复监督员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发布三明市首个生态修复监督员库,为万顷青山生态修复筑牢硬支撑。

在此次听证会上,建宁法院特别聘请案件受害人代表、案发地村委会代表及护林员担任生态修复监督员,组成三人监督团。听证会上,听证各方最终一致同意采用自然恢复与补植复绿相结合的方案。

“听证会让村民们的想法都得到了充分表达,这才确定了一个大家都认可的方案,也大大提高了我们参与生态修复监督的积极性。”受害当事人代表高兴地说。

生态修复监督员不仅全程参与了听证会,还将对后续的生态修复工作进行监督。这种“全链条”的参与模式,使群众全面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和修复内容,从“被动实施者”转变为“方案制定者”,有利于形成“当事人更满意、修复方式更科学、恢复成效更显著”的生态修复方案。

通过“听证会+监督团”的创新举措,建宁法院实现了“审判-惩治-修复-监督”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扎根基层、精准发力。目前,建宁法院正持续在环境资源审判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为筑牢闽江源绿色生态屏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全媒体记者 金 鹏 通讯员 邱远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