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乔 文/供图
秋末冬初,正是吃蜜柚的季节。品尝香甜多汁的柚子时,你是否知道在清代,漳州府有七种柚子是宫廷贡品。它们分别是平和蜜柚(琯溪蜜柚)、平和红柚、水晶文旦柚(登科文旦柚、浦南文旦柚)、漳浦浦南蜜柚、华安坪山柚、长泰文旦柚(溪东文旦柚),云霄蜜柚。
平和蜜柚在康熙二十五年就成为贡品了。清光绪三年版《漳州府志》上有“平和产者呼琯溪蜜柚,贡元时始此。康熙丙寅年,奉文采办。后以例贡,岁运二度,每次四颗”。文中的“康熙丙寅年”为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平和蜜柚自康熙二十五年成为贡品后直到光绪年间,年年都进贡。最后一次进贡发生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从现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里的《闽浙总督崇善奏折》档案中可看到这么一段文字:“光绪二十九年例贡……平和县琯溪蜜柚一百枚,业经照例拣选,十月十五日发交委员试用通判王佑管解赴京;十一月初三日奉到内务府回文:果房照数验收。”
现在查到的平和红柚的首贡时间也在康熙年间。在福建布政使司主持编纂的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福建通志·物产志》上,就出现了“柚产漳州平和者佳,红瓤甘脆,康熙间始充贡,乾隆初岁进二十枚”。这段史记虽未直接点明平和红柚,但“柚产漳州平和……红瓤甘脆”已足以揭示其指的就是平和红柚。明末清初福建布政使周亮工所撰[康熙十二年(1673年)刻本]的《闽小记》上,也持康熙年间平和红柚就已进贡的观点,原文为“闽中佳果,漳州柚为冠。平和产者色红味冽,岁以充贡……”平和红柚最后进贡到什么时候?据王庆成所撰的《清代福建贡品研究·第四章·晚清贡品变迁》披露:“琯溪红柚的最后进贡记录见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此后因驿递成本过高及新政改革逐渐停止。”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的《光绪朝宫中进单》上,也有“福建巡抚许应骙谨进琯溪红柚六十颗(朱批:准进四十颗)”。
在漳州柚类进贡史中,有两种“浦南文旦柚”成为贡品:一为原龙溪县二十五都的浦南(现为芗城区浦南镇)所产的文旦柚(又名“水晶文旦柚”或“登科文旦柚”);二为漳浦县的浦南文旦柚。清代漳浦县有浦南保,属于漳浦县二十八都,对应之地为今天的漳浦县南浦乡。光绪《漳州府志》卷四十《物产·果类》上有如下记载:“漳浦县北溪浦南地方……岁贡四十枚,由县钤印‘浦南信记’封识以进。”需注意区别的是记载中的“北溪”不是今天人们耳熟能详的九龙江北溪,而指今天漳浦县的鹿溪。因鹿溪发源于漳浦县北的五寨(属于平和县领地),因此也有古文献将其称为北溪。
关于今天的芗城区浦南镇的“浦南文旦”进贡,清同治年间编纂的《龙溪县志·卷十二·物产志·果属》中,有如下记载:“登科、孚美、后店诸乡俱产文旦柚,瓤白如水晶,清馥异常,旧例岁贡三十枚,同治间仍循例解京。”目前查到的“浦南文旦”第一次进贡时间发生在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在该年十一月二十日的《闽浙总督刘韵珂奏折》上,有这样的文字:“龙溪县登科等处文旦柚三十枚,经该县拣选,十月十五日发交委员试用从九品沈锡畴管解赴京,十一月初九日内务府果房验收。”(龙溪县浦南文旦柚产地在登科、孚美、后店等)。“水晶文旦柚”的最后进贡时间为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这有当年十月三十日的《闽浙总督许应骙奏折》为证。该奏折写道:“龙溪县登科文旦柚三十枚,委员试用巡检林世桢于十月三十日押解到京,十一月初七日内务府果房照数验收。”
关于漳浦县浦南文旦柚的进贡。在清光绪《漳州府志·卷四十·物产·果类》上可见到这样的记载:“漳浦县北溪浦南地方,沿溪五十里皆柚林,所出文旦柚,岁贡四十枚,由县钤印‘浦南信记’封识以进。”其首个宫廷接收记录在道光六年(1826年)十一月十五日的《闽浙总督孙尔准奏折》上,原文为:“查得漳浦县浦南文旦柚一项,向无定额,今酌拟岁贡四十枚……委员试用知县张曾炳于十月二十日押解到京,由果房验收。”注意,这里说的是笔者查到的首个宫廷接收记录,并不能断定这就是漳浦浦南文旦柚的始贡时间,其进贡时间比这个早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在同治十一年重修的《漳浦县志·物产志》上就留下一段佳话,原文为:“浦南文旦柚,实大如斗,味甘而香。雍正七年,知县李维世以四十枚进贡,帝赐名‘文旦’,后岁以为常。”从这个记载可知漳浦浦南文旦柚至迟在雍正七年(1723年)就是贡品了,比道光六年早了97个年头。值得一提的是因其柚得到雍正帝赏识,帝赐名其为“文旦”。所谓佳话,指的正是这个。
现查到的漳浦浦南文旦柚的最后进贡时间也为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在当年的十月二十八日《闽浙总督崇善奏折》上有这样的文字:“漳浦县浦南文旦柚四十枚,照例拣选,委员试用府经历陈兆祥押解赴京,十一月初十日内务府果房照数验收。”
以上列举的是现在已查到的有宫廷“收条”可证明入贡的漳州柚类贡品。还有暂时未查到皇宫收条的柚类贡品,即云霄蜜柚。据道光十年(1830年)编纂的《云霄厅志》卷四·贡赋记载,云霄蜜柚也曾入贡,原文如下:“云霄蜜柚,道光元年同知薛凝度以百颗进呈,奉旨嘉纳,岁贡五十颗”(道光元年为1820年)。但截至目前,还没查到宫廷有回执可证明。但有一个旁证材料,证据效力也很高。光绪三年(1877年)所修的云霄《吴氏宗谱》上,有如下记载:“道光初,吾族承办贡蜜柚,官给银每颗一钱五分,族中协运至省。”该记载可以作为上列的《云霄厅志》卷四·贡赋上的云霄蜜柚入贡的佐证。这个《吴氏宗谱》上,还记载了一些与贡柚有关的文字,例如:“凡贡柚必择果重七两以上、皮色黄亮、蒂突而无斑者。每颗以红绫裹之,再束以黄篾丝,贮篾箱,外封‘云霄厅贡’四字。”再如:“族内贡树共贰拾柒株,坐落赤土岭下,旧载鱼鳞册,例免徭差。同治七年新修《户役册》仍注‘贡树’字样,毋得典卖。”
还有长泰溪东文旦柚,地方志有载其亦为贡品。如乾隆十五年(1750年)刻本的《长泰县志》卷三《物产·果之属》上有这么一句话:“柚,一名香栾,长泰溪东所产者尤佳,瓤白而脆,味清香,旧以入贡。”如文献上的“旧以入贡”属实,长泰溪东文旦柚的入贡时间应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前,因为文献上用的是“旧以入贡”。所谓“旧”,当为以前的意思;其中的“以”应是“已”的错别字。“旧以入贡”用今天的白话说就是:以前就是贡品了!可惜的是,长泰溪东文旦柚入贡,至今暂时没有找到宫廷收据或其他旁证材料可以佐证。
最后说说华安坪山柚入贡。在古代文献中暂未找到坪山柚入贡的记录,宫廷档案也暂未找到该柚作为贡柚的证据。但在1994年版的《华安县志》上,坪山柚亦是贡品。原文为“坪山柚……古代曾列为贡品,有600多年栽培历史”。在漳州市方志办编撰的《漳州名产志》上,又有“坪山柚原产华安县新圩黄枣村坪山,清代与长泰文旦柚、广西沙田柚、泰国暹罗蜜柚并称四大名柚,明清时列为贡品”的记载。根据逻辑推测,华安坪山柚入贡应该不是假说。底层逻辑是:其他非“四大名柚”的柚子都入贡了,位列“四大名柚”之榜的坪山焉能不是?即便皇帝不清楚这点,地方官员也会出于邀宠心理主动进贡的。
在农耕文明时代,农产品成为商品后,信誉是一种商品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而贡品则是商品信誉的最高标志。贡品的终端,表面上看是皇家不是市场,但贡品离不开市场却是不可否认的,因为贡品的起点就在市场,地方选购贡品要走市场之路;采购贡品要按价支付银两或抵扣税赋,这都是市场交易行为。至于贡品的品质,连九五之尊的皇帝都能接受,在市场上成为群起追捧的紧俏货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漳州果然是水果的福地,仅柚子一种水果,就有七个产地产的柚子入贡宫廷,成为皇宫佳肴!这足以令今天的漳州人津津乐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