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遇上低速行驶 两车追尾酿险情
日期:08-25
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李润 通讯员 杨耿鸿)一边是疲劳驾驶犯困走神,一边是高速路面低速慢行,两项危险行为叠加,最终引发追尾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近日,甬莞高速A道公山尾隧道附近,彭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途中犯困走神,没有及时发现前方同车道低速爬坡的重型货车。待察觉险情时,彭某急打左方向避让,但已来不及,两车发生碰撞。
经交警调查取证,事发时前方货车行驶时速低于60公里,属于低速违法行驶。交警认定,后车驾驶人彭某疲劳驾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驾驶人杨某低速行驶,承担次要责任。民警依法对彭某疲劳驾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对杨某高速低速行驶违法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高速交警提醒,夜间、凌晨是疲劳驾驶高发期,驾驶人连续驾车4小时,务必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出现困倦征兆要及时驶入服务区休整。高速公路车速过低同样存在安全隐患,极易诱发追尾事故,货车行驶应当遵守高速最低限速要求,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