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司机心存侥幸 “隔夜酒驾”高速入口被查
日期:07-29
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李润 通讯员 黄伟骏 杨少强 徐标华)睡了一觉,酒醒了吗?高速交警用一纸罚单给出答案。近日,沈海高速漳浦收费站,一名营运货车司机因“隔夜酒驾”被查。检测值67mg/100ml,罚款5000元、拘留15日、驾照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考——这杯“隔夜酒”,代价不可谓不重。
7月20日20时许,厦漳高速交警四大队旧镇中队在漳浦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营运货车驾驶人冯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询问,冯某于7月20日凌晨与朋友聚餐饮酒,持续至清晨五六点。白天睡了一觉后,他主观以为酒精已代谢完毕,便心存侥幸,驾驶满载冻虾的营运货车,计划从龙海前往广西,全程超1000公里。不料,刚驶入收费站即被查获。
民警现场对冯某开展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详细讲解“隔夜酒驾”的风险危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郑重提示:人体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睡醒不等于酒醒。“隔夜酒”同样构成酒驾,危害不容小觑。营运车辆驾驶人肩负运输安全重任,更应绷紧安全弦,坚决摒弃侥幸心理,恪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铁律,共同维护道路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