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蔡淑娇)邻里和睦是乡村平安稳定的基石。近日,南靖县公安局和溪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财产损害纠纷,及时化解群众矛盾。
时间回溯至7月16日,和溪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徐某报警,称其与游某因家禽损失赔偿产生争执,请求民警出面调解。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经了解,游某饲养的犬只将徐某家中的鸡咬死,造成少量财产损失。徐某认为狗把自家鸡咬死就应该赔偿损失,游某却认为徐某没有把自家鸡关好到处乱跑,被狗咬死不是他的责任。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引发口角纠纷。
本着以人为本、邻里为先、就地化解的原则,民警耐心听取双方陈述,细致核实事情经过,认真梳理矛盾焦点,积极安抚双方激动情绪。同时,向当事人普及财产损害赔偿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民警细致沟通与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游某当场赔偿徐某经济损失1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无异议,自愿握手言和、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