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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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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黑”要不得 四名男子敲诈勒索被判刑

日期: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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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漳州融媒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颜丽月 苏伟龙 郑伟秋)运输途中突遇拦截、强行索要通行费——四名男子精心策划的“黑吃黑”闹剧,最终以锒铛入狱收场。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孟某等四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4年12月5日凌晨,孟某伙同曹某等五人(其中一人另案处理)得知有货车司机受雇运输走私冻品,遂合谋以“黑吃黑”方式索取“过路费”。五人故意逼停货运货车,以检查违禁物品为由,先后拦截四名司机强行索要现金,均未得逞。部分司机报警后,孟某等四人被抓获归案。涉案走私人员已另案处理。

经查,孟某等人累计索要钱财20万元,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案发后,孟某等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认罪认罚并赔偿损失。

检察官说法:承办检察官介绍,孟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构成敲诈勒索罪。四人已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检察官提醒: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切莫因一时贪念以恶制恶,企图“黑吃黑”从中渔利,此类行为同样难逃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