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6年版)》(国疾控卫免发〔2026〕16号),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接种一般原则、各疫苗使用说明及常见特殊健康状态者接种要求作出系统修订。记者就此专访漳州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罗鋆,对政策核心变化进行权威解读。
免疫规划扩容
“此次修订最显著的变化,是将13周岁女孩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罗鋆解读称,这标志着国家免疫规划从低龄儿童常见传染病预防,进一步延伸到青春期女孩HPV感染及相关疾病的预防。
罗鋆介绍,这一调整将有效降低女性宫颈癌等疾病发病风险,体现了国家对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的高度重视。早在2022年,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就牵头启动适龄女性接种HPV疫苗的惠民项目,接种者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此外,第二个较大的变化是百白破疫苗接种程序的相关调整:首剂接种年龄由3月龄提前至2月龄,6周岁加强免疫由白破疫苗(DT)调整为百白破疫苗。
调整后,百白破疫苗共接种5剂次,分别在2月龄、4月龄、6月龄、18月龄和6周岁各接种1剂。罗鋆指出,首剂提前是基于大量临床试验与免疫学研究证据,旨在加强对低龄婴幼儿的保护;6周岁加强针增加了儿童对百日咳的防御,使全程免疫程序更为连贯统一。
明确接种时限
除扩容外,另一项务实变化,是对部分疫苗的接种年龄和完成时限作出明确规定。
以上文提过的双价HPV疫苗为例,新版明确第1剂须在14周岁前完成,第2剂在第1剂接种后12个月内完成。“过去程序表只列剂次间隔,未明确最晚完成时间,部分家长一拖再拖,临近超龄才补种。此次把完成时限写进国家文件,既提醒家长避免无限后延,也便于接种单位开展查漏补种和系统提醒。”罗鋆说。
针对漏种补种,新版明确通用原则:未满18周岁未完成规定剂次的,尽早补种、优先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只需补未完成的剂次,无需从头重来;遇不同厂家同种疫苗,可接续使用。
同时接种方面,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同时接种原则: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不同疫苗的接种需间隔进行,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应间隔不小于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类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灭活疫苗、注射或口服类减毒活疫苗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精准服务升级
“过去,在我们常见的疫苗接种咨询当中,最难回答的往往是特殊健康状态的人群‘能不能打、怎么打’。”罗鋆坦言,新版说明把这些常见场景写得更细、更接近门诊实际需要,让基层医生有据可依。
针对基层接种门诊高频咨询的特殊健康状态人群接种问题,新版说明进行了大幅扩充,新增或细化了黄疸、常见先天性疾病、常见神经系统疾病、血液制品使用等场景的接种指导意见。
罗鋆介绍,例如患有新生儿生理性黄疸、母乳性黄疸的儿童可正常接种疫苗;存在高胆红素血症或胆汁淤积症但病情稳定者,亦可正常接种。对患有特应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的儿童,若病情稳定,即便正在口服抗过敏药物或吸入糖皮质激素,也可正常接种。
☉漳州融媒记者 林昕蓉
通讯员 傅小彬